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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档案馆标识设计(LOGO)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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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7 08:3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甘肃省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10月22日,系甘肃省委直属的正厅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国家综合档案馆,履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职能。2024年是甘肃省档案馆建馆65周年,为了更好地展示省档案馆的形象,提高辨识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设计(LOGO)。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日。
征集对象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欢迎个人、团队和单位踊跃投稿。
设计要求(一) logo 设计应简洁明了、富有创意,易于辨识,充分体现甘肃的地域文化风格,体现甘肃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厚重性和丰富性,展现其蓬勃生机,要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档案机构的标识标志,能够准确反映档案馆的性质和功能。
(二) logo 设计作品应反映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工作特点,突出其历史文化特征与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突出行业性特点。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能够在不同的媒介上使用,如网站、印刷品、广告等。
(三)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或低俗的内容。

投稿要求(一)投稿人须提交 logo 设计方案的电子文件,包括 JPG、PNG 或 BMP 格式的图片文件,以及 AI、CDR 或 PSD 格式的源文件,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600dpi以上,大小不低于2MB,不得设置水印或“样稿”等字样,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
(二)投稿人需填写《甘肃省档案馆标识(logo) 征集活动登记表》(见附件),并在征集表中注明投稿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设计说明等信息。
(三) 投稿人需将 logo 设计方案和征集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甘肃省档案馆标识设计(LOGO)征集”。

评选方式本次征集活动将采用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评选方式如下:
(一)专家评审:由档案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二)网络投票:将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的优秀作品在档案馆官方网站、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邀请社会公众进行投票。
(三)结果确定:根据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结果综合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在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

奖项设置根据网络票选与专家评审,最终得分最高的作品为唯一获胜者,给予奖励。
注意事项(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展示、评选、修改的权利,入围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二)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等权利纠纷,所有法律后果由设计者自行承担。同时,主办方有权取消投稿者的参评资格,获奖者需向主办方退还奖金。
(三)对于获奖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甘肃省档案馆)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甘肃省档案馆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未经活动主办方许可,投稿者和作者均不得擅自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获奖作品。
(四)甘肃省档案馆标识(LOGO)最终采用方案由甘肃省档案馆确定。
(五)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所有条款,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甘肃省档案馆。

  投稿邮箱:3423189378@QQ.com
联 系 人:王宏
联系电话:0931—85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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