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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霍尔果斯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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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12:5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霍尔果斯”名称源自蒙古语,意为“水草丰茂的地方”,曾是古丝绸之路新北道上的重要驿站,也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主要门户之一。位于欧亚板块中心,处在上合组织成员国与观察国整体区域在西部的核心位置,是我国面向中亚、西亚乃至欧洲距离最近、最便捷、开放最早的国家一类公路口岸,也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的一个百年口岸,通关历史达134年。霍尔果斯还是一座传奇、时尚和包容的边境新城,有“丝路明珠”之美誉。现如今,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支点的排头兵,围绕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重要支点,正在积极推进“四港一谷”先行区建设,力争将百年口岸建设成外向型区域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商贸物流城市。
<div>  为更好地彰显霍尔果斯城市特色,提炼霍尔果斯城市符号,塑造霍尔果斯城市形象,凝聚市民归属感和认同感,霍尔果斯市委组宣部将举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具体征集规则如下:</div>
<div>  一、征集内容</div>
<div>  霍尔果斯形象标识(LOG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标准组合)。</div>
<div>  二、应征资格</div>
<div>  具有较高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专家除外)。</div>
<div>  三、征集时间</div>
<div>  2015年8月12日&mdash;2015年9月14日截止。(应征作品以特快专递送达时间当日邮戳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div>
<div>  四、征集要求</div>
<div>  1.应征作品应能够充分反映霍尔果斯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充分体现霍尔果斯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人文精神。</div>
<div>  2.应征作品应简洁明快、形象高雅美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媒介上传播。 &nbsp;&nbsp;</div>
<div>  3.应征作品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设计说明以及宣传口号(另附,不在一个设计版面)。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 设计尺寸:120mm&times;12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 &nbsp; &nbsp;</div>
<div>  4. 应征者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设计作品还应具备未来多方面拓展开发的潜质,并符合建筑学、力学的专业要求。</div>
<div>  5.为方便评审,应征者的每件作品必须以A4规格纸张单独提交设计方案说明和宣传口号。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使用中文编写。宣传口号要求主题鲜明、简练易记、朗朗上口,方便传播,字数不超过12个字。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最多不超过3种),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div>
<div>  6、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作品自成为城市形象标识,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城标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div>
<div>  五、作品提交 &nbsp;&nbsp;</div>
<div>  本次霍尔果斯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仅接受特快专递和当面递交两种方式。应征者提交作品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ldquo;霍尔果斯城市形象标识征集&rdquo;。</div>
<div>  收件人:丁明 &nbsp; &nbsp;电话:8791761 &nbsp;8791170 &nbsp; &nbsp;</div>
<div>  邮编:835221</div>
<div>  投稿邮箱:2725881966@qq.com&nbsp;</div>
<div>  投稿地址:霍尔果斯市委组宣部(市委215室),这是本次征集活动指定唯一投稿地址。请署好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再用JPG格式上传。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等其他非承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div>
<div>  六、评审</div>
<div>  由市委组宣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霍尔果斯形象标识评审小组。本着&ldquo;公开、公正、公平&rdquo;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审、公众咨询和专家咨询的综合意见,审议确定最终方案,面向社会公布。</div>
<div>  七、奖励办法</div>
<div>  所有参加征集活动入围的作品,但未获奖者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城市形象标识(LOGO)进入复评的5件候选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万元;最终确定为霍尔果斯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主办方向所有入围、候选和中选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div>
<div>  八、其他说明</div>
<div>  1. 主办方拥有霍尔果斯形象标识(LOGO)的最终决定权。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div>
<div>  2. 主办方对本公告、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有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div>
<div>  3.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iv>
<div>  4.详情请登录霍尔果斯政务网(http://www.xjhrgs.com/)。咨询电话:8791761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mdash;14:00 下午16:00-20:00)</div>
<div>霍尔果斯市委组宣部</div>
<div>2015年8月11日<br />
<a href="http://www.xjhrgs.com/tongzhi/3692.html">http://www.xjhrgs.com/tongzhi/3692.html</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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