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2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00元 曲阜孔子博物馆 LOGO征集公告 2016-08-10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0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5 13:3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孔子博物馆位于山东省曲阜市孔子大道南侧,大成路南首。曲阜作为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是少昊之虚、商殷故国、周汉鲁都、孔子故里、儒家文化的发祥地。孔子档案馆现拥有可移动文物60多万件。孔子博物馆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是展示孔子思想、曲阜本地文物的综合性现代化博物馆。为更好地宣传孔子思想,弘扬儒家文化,现面向社会征集孔子博物馆LOGO。
一、设计内容
1.标志设计:孔子博物馆图样标志、孔子博物馆名称、孔子博物馆标准色(可对logo进行以下优化:博物馆标志及标志创意说明,标志墨稿,标志反白效果图,标志标准化制图,标志方格坐标制图,标志特定色彩效果展示,企业标准色设计)
2.标志应用效果(以下衍生应用中任选三种)VI应用设计系统:名片、信封、信纸、工作卡、企业制服设计、ppt模板、路牌导引系统。
3.VI应用设计系统中其他项目。
二、设计要求
1. 设计应形式简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2. 内容样式富有创意及意义,能够体现此项目文化理念;
3. 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具有个性鲜明、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便于识别、记忆,有利于引导、宣传品牌文化;
4. 应用性强,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车辆车身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5.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6. 需能体现“孔子博物馆”国际化、社会影响力的品牌形象,同时LOGO需具备良好的延展性,使设计更具有感染力和传播力。
三、作品提交及要求
1.作品发送至yirenrulan@126.com邮箱,请作者务必保留分辨率至少为300dpi或者矢量的原始设计图,以便主办方用于各大宣传活动。
2.作品图片必须为RGB模式的JPGPNG格式
3.作品图片宽度不小于500px,高度不限。
4.提供作者(或创作团队)简介、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5.发稿注明:“孔子博物馆LOGO投稿-(作者姓名)”
四、大赛时间
1、投稿时间: 201671日—810
2、评选时间:2016811日—820
3、公布时间:201691日前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两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五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大赛获奖者公示网址:www.qufuci.com(曲阜文化展业园-曲阜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www.uqufu.com(曲阜孔子旅游网)获奖者公示同时组委会电话通知中奖人。以上奖金均含税。
六、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获奖设计师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大赛一、二、三等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即曲阜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3.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4.获奖者需按国家规定交纳所得税。
七、大赛评委
 特邀国内知名平面设计专家评审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东
    电话:0537-5055660
    邮箱:yirenrulan@126.com
九、主办单位
    曲阜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mp.weixin.qq.com/s?src=3&timestamp=1467688407&ve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22 02:25 , Processed in 0.055311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