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舞台”是指在整合我市农村现有的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图书出版、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资金、项目、场所、设施、人才等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村社文化室、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乡村体育健身工程等阵地,组建村级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搭建群众自娱自乐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按照“乡村舞台”建设要求,可简要概括为“453”工程。即:4个要求,就是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5个条件,就是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3个目标,就是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一、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25日——11月15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设计既要体现嘉峪关文化特色,又要符合“乡村舞台”建设标准与规范。2、作品设计要从直观上感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3、标志设计稿应包含绘制形象(彩色稿)、名称和设计说明。说明要阐明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4、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5、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6、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应征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设计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征集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办法: 应征作品只能以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以下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819号嘉峪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文化科,邮政编码:735100,电子邮箱:lijiarong0937@163.com ,咨询电话:0937-6326681。 四、奖励办法: 征集方组织专业人员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对选用的“乡村舞台”标志的最佳作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千元。 嘉峪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4年10月27日 http://culture.gmw.cn/newspaper/2014-10/27/content_1016541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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