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于2019年2月12日正式揭牌运营。学院秉承“走在前列、起好示范”的校训,着力打造最接地气、最有特色、最具实效的乡村振兴人才教育培训典范。为进一步凝练学院文化,全面提升学院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学院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校歌(词、曲)作品。
一、作品要求
一
1.作品内容以弘扬优秀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调,充分体现学院成立背景、办学特色、学院文化;展示郫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铿锵步伐;展现新时代乡村人才从这里绽放,积极投身乡村建设的美好愿景。
2.歌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深远。歌曲演唱时间控制在4分钟左右,适合合唱、重唱等不同形式的演唱。歌词、歌名须附释文或说明。
二、投稿方式
二
1.作品以Word文档和音频小样(mp3)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851625135@qq.com),并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个人创作需在纸质作品上签字,单位创作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给以上邮箱以示著作权。
3.咨询电话:181 1657 9769(张老师)、180 8108 4155(向老师)
三、活动日期
三
即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
四、评选办法
四
1.学院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院务办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占所有应征作品的20%)在学院网页、微信公众号专题刊登,供学院员工和培训学员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校歌”评选组进行复选,提出推荐方案报学院理事会会议等审定;
5.评选出最终作品后,学院将对获评的最终作品词、曲分别奖励2000、4000元,并颁发证书。对入围者奖励学院纪念品。
五、注意事项
五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2.凡入围的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
3.未尽事宜,以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解释为准。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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