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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松滋市融媒体中心万元大奖征集形象标识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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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2 16:1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松滋市融媒体中心是松滋市唯一官方宣传媒体,下辖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抖音等多个宣传平台。为了更好展示松滋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扩大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松滋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征集内容
  松滋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设计要求
1、鲜明象征。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符合松滋市融媒体中心的工作性质,凸显松滋地域特色,并具备良好的媒体传播价值。
2、易于识别。作品要内涵丰富、构图新颖、造型简洁、色彩和谐,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场合和载体上使用,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提交要求。参选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有详细尺寸、比例说明更佳),提供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300dpi,大小不低于1兆。作品还应配有word文档形式的设计创意说明及设计理念介绍(300字以内)。

  投稿说明
  1、投稿邮箱为349416987@qq.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松滋市融媒体中心标识(LOGO)设计方案”。参选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单位),若是自然人请扫描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邮箱;若是法人请扫描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邮箱。
  2、投稿邮件内应附参选作品、创意说明、作者联系方式、上述“1”要求的证件扫描件。
  3、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自行承担创作费用及应征投稿的其他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参选者自行保留原始文件,以备查证。投稿作品如遇雷同,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作品评选与奖项设置
  松滋市融媒体中心有确定最终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利。
  1、终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1万元。
  2、其他作品无奖励。
  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同一获奖作品有多个作者的,松滋市融媒体中心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第一作者或由全体作者共同书面指定的代表。

  相关说明
1、参选者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为其首创作品,设计方案均未公开发表,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设计的LOGO尚未被注册商标。参选作品如发生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均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2、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被确定为终选作品的参选作品,视为参选者接受松滋市融媒体中心委托所创的作品。松滋市融媒体中心独家拥有该终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申请注册商标权和发布权等),有权根据需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3、终选作品从松滋市融媒体中心获得的奖金,视为松滋市融媒体中心支付给终选作品参选者的委托创作费和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申请注册商标权和发布权等)转让给松滋市融媒体中心的转让费。除奖金外,松滋市融媒体中心无须再支付给所有参选者任何费用。
  其他事宜
参选自然人或法人提交参选作品后,即视为接受本方案内条件约束,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均属松滋市融媒体中心。
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13197473040(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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