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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内蒙古兴安盟创业项目库LOGO有奖征集啦!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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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2 17:2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安盟创业项目库网站是兴安盟就业局开发的、立足于创业就业工作,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对接、发布与创业就业相关的国家政策、相关解读的官方创业服务平台。网站自2019年上线运行后,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完善,已基本搭建起为创业群体提供创业项目对接的服务平台,以便创业者及时了解创业形势,理性创业,在提升创客成功率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库公众形象和影响力,规范项目库对外交流宣传标识,更好地为创业者服务,现向社会征集项目库标志(LOGO)设计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库公众形象和影响力,规范项目库对外交流宣传标识,更好地为创业者服务,现向社会征集项目库标志(LOGO)设计  
一、

  设计要求

  01
构图主旨鲜明,易于辨识,充分体现兴安盟地域、民族文化风格,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创业公共服务机构、群体的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02
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设计作品应反映出创业者的蓬勃生机,突出创业创新性特点。
  03
  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04
项目库标志(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5cm x5cm,提供矢量图(AI、PSD等格式文件)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二、
  投稿要求

请投稿人于9月30日前将作品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16077485@qq.com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名称”,邮件主题填写为“兴安盟创业项目库标志(LOGO)征集”,在邮件中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三、
  评选方式

   我局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对征集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兴安盟创业项目库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布。在征集作品中确定三件入围,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

  四、
  奖励设置

最终选用作品的作者将获得一定奖励,奖励金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励金为含税金额。获奖作者若为单位的,需由参选单位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录用作品,作为项目库LOGO使用的,给予2000元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
  其他说明

1、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兴安盟就业局所有,盟就业局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2、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如应征作品被采纳后,发现与其他设计抄袭或雷同,盟就业局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奖金一并收回,因作品抄袭或雷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其他未尽事宜由兴安盟就业局负责解释。
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兴安盟创业项目库标志(LOGO)征集申报表.docx
cyxmk.xamjyj.cn/Public/uploads/cyxmk/content/2020-08-28/5f4868e230446.docx


https://mp.weixin.qq.com/s/WApmmqT6Xtf1DQFIk4LX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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