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文化旅游和 广播电视局 发布关于开展鞍山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通知,全文如下——
为适应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塑造鞍山文化旅游新形象,进一步推动鞍山全域旅游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鞍山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鞍山市文化旅 游和广播电视局
协办单位:鞍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二、征集内容
鞍山城市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三、征集对象
国内外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机构或个人
四、征集要求
(一)主题明确、格调高雅。宣传口号应立意高远,能全面反映鞍山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形象主题,同时能够展现鞍山市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体现时代特征和国际视野,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望。
(二)内涵丰富、意味深远。充分体现鞍山文化旅游的基本内涵、体育活力、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 (三)简洁明快,琅琅上口。对仗工整,词义优美,表达流畅,富有新意,易于识记,字数一般控制在10个汉字以内,请附含义解释。 五、征集须知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所有项目来稿须附适当的构思说明,注明语句含义、所含典故及出处,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三)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获奖应征作品视为接受组织单位的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所有,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可自行选取使用、并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发表,并用于相关活动中宣传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五)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曾经参加过其他比赛或为第三方服务的产品方案均不得参加征集活动。 (六)应征作品请注明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邮编、邮箱、联系方式。 (七)所有投稿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还,请应征者保留底稿。 (八)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所有。 六、征集方式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将通过《中国旅游报》、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征集信息,并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征集稿件,投稿标题须标注“鞍山文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内文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以便后期联系。
七、征集时间
2021年8月1日—8月31日,报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八、评选及奖励
为推动此次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的积极性,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将通过开展线上投票和评审小组评选等方式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10名,并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
(一)征集作品通过鞍山云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投票。 (二)根据线上投票结果,评审小组进行二次评选,最终确定奖项。 (三)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励160元千山年卡一张(非实名卡)。 (四)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五)评选结果将在鞍山云APP、鞍山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2-5521911
邮箱地址:aswlgd3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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