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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 征集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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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15:5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奖征集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普法宣传教育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打造具有安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普法LOGO和动漫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活动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底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凡崇尚法律、关心支持和热心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爱好设计、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能充分反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具有安吉法治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作品形象活泼生动,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段人群的普遍接受。作品后续延展性要强,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二)作品由作品图案、作品说明组成。作品图案简洁易记、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强烈的可辨识性,兼具法治内涵和艺术美感。普法LOGO需包含“安吉普法”明晰字样,动漫形象可以1个或2个。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名称、创作理念、寓意等内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三)作品以JPG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1500、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稿(如AI、CDR、PSD、PNG等格式)。每件作品同时需附《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作品提交

本次征集活动截稿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为:ajxpfb@126.com,报送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普法LOGO征集”或“普法动漫形象征集”字样。也可通过当面交付的方式,将作品及《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交送至安吉县司法局948办公。投稿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一张报名表对应一件作品。每名投稿者就同一项目提供作品仅限1个,提供两个以上作品的,主办方仅就其最先收到的作品进行评审。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23948
奖项设置
设置录用奖
普法LOGO录用奖
奖金1万元
普法动漫形象录用奖
奖金1.8万元
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参赛者按照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投稿。
(二)专家评审阶段:2023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出录用作品。
(三)结果公布阶段:2023年6月底前通过“安吉普法”微信公众号对评审结果进行对外公布。
特别申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填写《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并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作者),视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否则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主办方对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作者本人传送不当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应征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主办方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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