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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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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19:5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鹤壁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弘扬儿童友好理念,不断提升鹤壁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鹤壁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等主题宣传作品。快来参与吧!    1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鹤壁日报社、鹤壁广播电视台
2征集内容

鹤壁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宣传海报
3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范围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加,鼓励全市儿童和儿童所在家庭积极参与。应征者可选择参与征集活动的一项或多项,同一作者单项投稿作品限2个以内。
4征集时间

3月19日至4月18日(以作品提交到邮箱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作为投稿作品予以评选)
5作品要求

(一)鹤壁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
应征作品具有原创性、趣味性,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既能体现“儿童友好”特点,又能结合鹤壁发展实际,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应用和推广。作品字数应控制在20字以内,附理念说明(文字所蕴含的意义等)。
(二)鹤壁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海报
1.主题突出,体现儿童友好和鹤壁特色,兼顾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性,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宣传推介专题片等各种场所和载体;须确保海报在任何载体中体现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均不受影响,并应考虑在新媒体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
3.作品形式为平面海报,可以是组图,也可以是单图。作品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AI等)制作电子版或手绘扫描电子版提交,格式为PDF或JPG,精度不低于300dpi,尺寸为560mm*800mm。
6评选方式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及儿童代表组成。经专家初审、网络投票复评评选产生优秀作品,各设人气奖1个,优秀奖5个,获奖者将获得证书,评审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7投稿方式

本次参赛作品及作品登记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电子邮件标题须注明“鹤壁儿童友好城市+征集类别(宣传标语/宣传海报)+作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8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且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一经采用,将无偿用于公开宣传、制作宣传品等使用,作品所有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2.参选作品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与资格。所有参选作品不予退还,投稿者应自留底稿。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参选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征集展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4.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艺宁  付炳力
电话:0392-3330689    0392-3367572
邮箱:hbsfeg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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