Ⅵ 其他事宜
① 本次活动作品录用奖作品视为木杉景观委托作者创作,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及其衍生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木杉景观独家永久使用,双方签署《标志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木杉景观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者除获规定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应征人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
② 木杉景观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③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④ 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
⑤ 木杉景观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