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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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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08:4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为加快推动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塑造统一鲜明的儿童友好城市形象,进一步营造儿童友好氛围、凝聚儿童友好共识,即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宣传口号

  01主办单位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妇联
   02 征集内容 (一)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二)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

   03 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范围(大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征集。不限团体或个人,鼓励广大儿童积极参加,或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创作。参与征集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可参加一个项目,也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
   04 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05 作品要求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
LOGO

1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紧扣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主题,突出衡阳城市特色、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体现衡阳儿童文学等特色亮点,充分彰显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展示衡阳良好城市形象。
2 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美感,集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既符合大众审美,又体现儿童视角,富有艺术性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 便于识别记忆,易于推广宣传。适合在网络媒体、电视荧屏和宣传品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可单幅图稿表现,也可多副图稿组成,满足于各种材质印刷制作。
4 作品应提供彩色效果图,导出格式为JPG或PDF格式,图片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文件大小不超过15M。
作品需附有300字以上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
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格式文件)。

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
宣传口号

1 主题鲜明,突出“儿童友好”理念和衡阳城市特色,体现衡阳儿童文学等特色亮点,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2 语言精练、表达准确、语感精美,朗朗上口,适合社会化传播。
3 字数限定在16字以内,作品需附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4 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限1条。鼓励有能力者同时提交字体设计稿。
  06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的报名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
具体要求
邮件标题: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征集类别(儿童友好城市LOGO/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作者真实姓名(或机构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提交材料:作品+报名表+承诺书
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承诺书


如投递多个作品,每个作品需递交相应报名表。
联系人高小红    15343346090
            滕倩慧    18166257691
座    机:0734-8866754
邮    箱:875831648@qq.com



  07 评选与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口号二个类别,各设采用奖1名,入围奖3名
具体设置
(一)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1.采用奖:5000元。
2.入围奖:1000元。
(二)衡阳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
1.采用奖:2000元。
2.入围奖:500元。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若录用或入围的作品内容为多人创作,则奖金由该作品创作者均分。
(三)征集活动将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将由5-7名专家成立的评审组和儿童代表共同参与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发布。大赛评选必须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综合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各奖励等级的获奖作品数可空缺和减少,不可重复获奖。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08 注意事项(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若因此引发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第三方。
(四)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
(五)应征作品请自备底稿,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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