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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威宁自治县70周年县庆原创民族团结进步歌曲征集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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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09:3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迎接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讴歌威宁自治县成立7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展示威宁经济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的崭新面貌,进一步宣传推介威宁,根据自治县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要求,决定围绕县庆70 周年推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歌曲,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原创民族团结进步歌曲,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二、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需围绕县庆70周年,紧扣威宁政治、经济、生态、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变迁及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等方面,传播好威宁声音,颂扬威宁精神,展现威宁各族人民爱党爱国、包容开放、执着坚韧、诚实善良、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的精神品质,颂扬各领域各行业在70年风雨历程中谱写建设威宁的绚丽篇章,展现威宁的新风貌、新形象、新作为。共征集6首原创歌曲,从入围的6首歌曲中筛选一首作为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主题歌。
(二)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紧扣主题,立意深刻,融合威宁的发展历史和民族文化特色。曲谱以WORD文件或者JPG格式图片提供,附作品创作简介。报送作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附作者简历。
(三)曲作要求:风格不限,节奏鲜明,曲调流畅,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音频格式为WAV、MP3等常用音频格式。
(四)征集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出版、制作、展演,不得抄袭或改编其他歌曲,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等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宣传的推广。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改编、创作、宣传、演出和推广,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发布后的音乐作品将在作词曲人一栏署名。
三、作品奖励办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所投稿的作品经活动主办方评选录用的给予每首歌曲10000元报酬(含税),同时由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颁发证书。
(二)作品按征集成品歌曲进行奖励,不单独按词、曲进行奖励,奖金发给投稿人。
(三)获奖作品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送,并在各类文化推广活动中进行演唱推广。
四、评审方式
作品征集截止后,活动主办方将组成专门评审小组对所有作品进行公开、公正评选,对评选出的6首原创歌曲在“威宁文体广电旅游云”公众号、“威宁文旅”抖音号等各平台予以公示。
五、投稿方式
(一)投稿作品为录音小样和简谱。同一作者所投稿作品数量不限;所投作品要求录制小样,附上简谱一并投稿;寄出时间以当地邮局或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二)投稿邮箱:1075128552@qq.com;地址:威宁县新兴路文化馆四楼办公室(原地税局四楼);邮编:553100;联系人:陈艳菊 ;联系电话:17785072316。
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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