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绕聊城市委倾心打造一流人才服务发展生态的导向,为进一步营造冠县礼敬人才、渴求人才、成就人才、厚爱人才的浓厚氛围,提升冠县人才形象辨识度和影响力,持续擦亮“智汇冠县”人才品牌,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人才投身冠县发展,值冠县打造1处县级及18处镇级人才之家的契机,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智汇冠县”形象标识(LOGO)、“智汇冠县”IP(吉祥物)及“智汇冠县”宣传标语(Slogan)设计方案。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冠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
中共冠县县委宣传部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冠县文化和旅游局
团冠县县委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计机构、高等院校设计专业师生、设计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和时间
(一)征集内容
“智汇冠县”形象标识(LOGO)
“智汇冠县”IP(吉祥物)
“智汇冠县”宣传标语(Slogan)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2024年8月1日
作品提交:2024年8月6日-9月6日
评审阶段:2024年9月9日-9月15日
结果公布:2024年9月16日
四、设计要求
(一)“智汇冠县”形象标识(LOGO)
形象标识图案要简洁明快、醒目大方、富有感染力和美感;特点鲜明、风格突出、色彩协调、认知度高,突出冠县元素,体现冠县地域特色。标识设计以图形为主,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视觉冲击力。令人印象深刻,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应征作品应为原创,须未曾公开发表。能够得到不同受众人群的普遍认同,适合在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二)“智汇冠县”IP(吉祥物)
“智汇冠县”吉祥物需以卡通形象呈现,富有拟人化特征和时代气息,具有亲和力和辨识度,有艺术性和较强的延展性。能够代表冠县人才形象,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易于被公众接受和喜爱。令人印象深刻,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应征作品须包含吉祥物的名字,名字得体、朗朗上口。应征作品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或者造型组成,须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不同宣传形式的传播和再制作。
(三)“智汇冠县”宣传标语(Slogan)
“智汇冠县”宣传标语要求围绕冠县社会文化和人才两大元素,凸显冠县城市形象、人文精神、发展态势;要寓意深刻,精炼、有力展现冠县对人才的重视和渴求,激发人才的归属感和创造力。宣传标语应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字数控制在10-20字之间。
五、奖项设置
(一)“智汇冠县”形象标识(LOGO)最佳设计奖一名,奖励为6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设计奖两名,奖金为2000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智汇冠县”IP(吉祥物)最佳设计奖一名,奖励为6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设计奖两名,奖金为2000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智汇冠县”宣传标语(Slogan)最佳设计奖一名,奖励为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设计奖两名,奖金为500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有关须知
(一)作品须为电子稿,投稿作品应在征集截止日期之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xxwzzbrcb@lc.shandong.cn,联系人:崔佳楠,联系电话:17852405253,电子邮件请注明“‘智汇冠县’LOGO/吉祥物/宣传语征集+作者姓名/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二)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和PDF格式提交(JPG格式分辨率1280*720dpi以上,文件不小于2MB,需注明作品图样的标准比例版式、标准色和标准字),LOGO/吉祥物/宣传语设计方案、100字以上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三)应征者须保证设计的作品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创意方案。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获奖的LOGO标识作品,应征者需提供高精度AI文件、Tif文件或PSD文件。获奖的IP作品需提交工程源文件(PSD、AI、OBJ、3D工程文件等),相关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意元素尽可能独立分层,以便后期编辑使用。并根据专家评选委员会和征集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征集方仅接受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作品。
(六)最终获奖作品由征集方与应征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属征集方所有。征集方除向应征方支付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将追究应征方、使用者法律责任。
(七)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团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审定各项目奖项归属,通过“冠县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
(八)所有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征集通知条款。
(九)中共冠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