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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 湘潭综合保税区关于征集宣传标语和标识(Logo)的公告 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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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4:3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营造湘潭综合保税区良好的文化氛围,准确表述湘潭综保区内涵,用最有凝聚力和感染力的语言,极富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的标识,更好地树立和推广湘潭综保区形象,提升湘潭综保区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公开征集湘潭综保区宣传标语和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二、征集要求
  1.立意新颖,主题鲜明。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宣传标语一要反映综保区功能优势、产业发展,展现综保区先行先试的时代品格和改革先驱的良好形象。二要朗朗上口,便于理解,易于推广。标识(Logo)要体现湘潭综保区“立足湘潭、辐射全国、走向海外”的外向型经济功能平台寓意。
  2.精炼扼要,深入人心。宣传标语字数在16字以内,并附带简要文字阐释说明。标识(Logo)设计成果包括Logo设计、标准字设计、Logo与标准字的组合、标准色及辅助色的设定;标识(Logo)采用A4图幅、彩色图形设计,输出文件以JPG为后缀的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dpi(即800像素/英寸)。同时配以200字设计说明。
  三、征集方式
  投稿者可选择以下之一种方式投稿:
  1.现场投稿:前往湘潭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602办公室投稿。
  2.网络投稿:发送设计作品电子邮件至邮箱:80699014@qq.com
  3. 联系人:郭洛夫
  电话:0731-55868900 15898562662
  四、奖项及知识产权归属
  1.湘潭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将征集到的宣传标语和标识(Logo)收集、整理,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2.宣传标语奖励:设立一等奖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5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3.标识(Logo)奖励:设立入围奖5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夺标奖1件,奖励人民币5万元。夺标奖从入围作品中评选产生,如未评选出夺标作品,则此奖空缺,5万元奖金捐给慈善会或助学基金。
  4.对入围或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凡入围和获奖的作品均视为管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管委会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未入围和获奖的作品,创作者可自行处置。
  五、投稿说明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杜绝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所有投稿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和不良影响,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投稿作品可以是个人独立创作也可以是团体合作。投稿作品须提供电子文件和A4纸质打印设计稿各一份,并附设计创意说明。投稿作品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3.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来稿的统一主题为“征集作品”。
  4.湘潭综保区简介、理念、目标、发展等情况可参考湘潭综保区门户网站:http://www.xtzbq.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湘潭综保区xtzbqweixin)和服务号(湘潭综合保税区cbz_xt)。
  5.此次征集活动所有相关事项均由湘潭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湘潭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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