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75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厦门市正式发布“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征集揭晓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0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15 23:3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15日上午,厦门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厦门各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是全省首创、也是国内继北京之后采取的一项旨在强化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举措。厦门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协会、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各区民政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市各民办社工机构和部分社区的代表,徽章征集活动获奖者及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此次发布的“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各1个,已向福建省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是厦门市民政局通过举办“厦门社工”徽章征集活动,从47份参选作品中评选出来的。其中,“厦门社工”徽章整体颜色以红色为标准色,整体结构由“厦门社会工作者”、“XIAMEN SOCIAL WORKER”及基本图案组成;“厦门社工”宣传标识整体颜色以黄色、红色、蓝色为标准色,整体结构由“厦门社会工作”、“Xiamen Social Work”及基本图案组成。基本图案由三颗心组合成盛开的三角梅,并将“社工”二字变身为舞动的人形融入其中。三角梅是厦门市花,突显厦门的城市特色。三颗红火的心汇聚在一起、盛开成花,既象征厦门社会工作者用热心、爱心服务群众,又象征厦门社会工作事业蒸蒸日上、焕发出勃勃生机。舞动的“社工”展现出厦门社会工作者活力充沛、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人形又突出“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念和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图案立意新颖、简洁动感、主题鲜明、寓意丰富,充满人文性、艺术性、创新性。
  

  新闻发布会上,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丽红就推广使用“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作了讲话。她指出,目前全市已有持证社会工作者近2800人、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64家,已形成一定的规模,需要统一的徽章和宣传标识来增进厦门社会工作者的身份认同、凝聚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展现厦门社会工作者形象。她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徽章和宣传标识的重要意义,依法规范使用、广泛宣传推广徽章和宣传标识,让社会公众通过徽章和宣传标识,了解社工、认识社工、支持社工发展;广大社会工作者要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融入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奋提升自我,为改善居民群众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厦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她还要求,市、区两级民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使用的监督指导,有效制止各种违法使用徽章和宣传标识的行为。
  

  发布会上,还举行了“厦门社工”徽章征集活动颁奖仪式,为6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举行徽章和宣传标识发放以及授旗仪式,向有关单位代表颁发“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并授旗。
  据了解,“厦门社工”徽章和宣传标识由厦门市民政局统一监制。厦门市民政局专门制作了2000枚“厦门社工”徽章,发放给厦门市范围内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经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在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过程中佩戴;制作了7个60cm*60cm的“厦门社工”宣传标识,悬挂于市级民办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及各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悬挂;此外,还制作了1面印有“厦门社工”宣传标识的红旗,交由厦门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保存,用于今后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宣传活动。        (通讯员:姚远强)
  http://www.xmmzj.gov.cn/xxgk/zwgk/mzyw/201607/t20160715_1348119.htm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26 02:02 , Processed in 0.084260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