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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岗“LOGO”征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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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5:2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红岗“LOGO”征集的公告
  一、设计要求
  1、设计内容应符合红岗区的特征,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凸显红岗特色。
  2、设计风格应简洁、明快,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传播。
  3、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注:若需详细了解红岗情况,可登陆红岗区政府网站。网址:www.honggang.gov.cn。
  二、投稿要求
  1、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
  2、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
  3、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编号、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稿件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委宣传部,邮政编码:163511。电子邮箱:honggangqu030@163.com,联系电话:6788897。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LOGO征集”。
  5、投稿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24时整。(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红岗区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有效的“LOGO”设计方案进行评选。
  四、法律声明
  1、投稿概不退还。如在2017年8月15日前未接到书面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投稿作品。
  2、作者应保证,红岗“LOGO”使用其投稿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诉讼、指控、索赔。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3、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红岗区所有。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红岗区宣传部所有。
  中共红岗区委宣传部
  2017年7月10日
http://www.honggang.gov.cn/Item/1502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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