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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佛山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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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4 00:2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公开征集佛山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佛山市党群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佛山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
  二、作品要求
  1.应包含党徽和“党群服务中心”字样,并预留标注地区名称的空间;
  2.要突显佛山特色,展现佛山城市形象、人文精神;
  3.能体现“开放、集约、共享”党群服务阵地的丰富内涵;
  4.有生动形象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设计简洁,色彩明快;
  5.辨识度高、应用性强,可以在户外、网站、文件、指示牌、服装、胸牌等各种载体及宣传资料中使用;
  6.作品不得包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7.形象标识(LOGO)作品设计稿应配有作品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及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BMP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或CDR格式文件)。
  三、评选方式
  1.初步甄选。征集方组织人员将征集到的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甄选,筛选出一定数量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
  2.网络投票。甄选一定数量的作品在“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开设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3.专家评审。征集方组织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
  4.结果确定和公布。征集方综合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的结果,研究确定最终采用作品和5件入围奖作品。评选结果在佛山党建网、“佛山发布”、“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奖励办法
  对最终采用的作品,奖励2万元;另设入围奖5名,每名奖励2000元。
  五、投稿方关事项式及有
  1.请参选者于2017年12月13日前将形象标识的电子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fszzbnck2013@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设计”),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同时,将形象标识作品设计稿(A4纸标准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及有关说明的纸质文稿邮寄至佛山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2.参选作品必须为参选者原创,未被任何机构应用,对因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选者全部承担,并赔偿征集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获入围奖和最终采用的设计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再创作权等知识产权均归征集方所有。如征集方有修改意见,最终采用作品的参选者应积极配合修改完善。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曾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90663
  电子邮箱:fszzbnck2013@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邮编528000)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3日
  来源|佛山日报
  编辑|何欣鸿
http://www.fsonline.com.cn/p/217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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