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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OGO图形标识征集公告 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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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15:3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提升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形象辨识度,规范单位标识体系,提炼中心服务文化,拟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依据《延安市整合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延政办发[2016]47号)文件要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市编办批准于2016年11月成立,负责全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概括为: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按照交易流程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数据库,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内容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LOGO图形标识。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单位和个人。
   四、征集要求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OGO图形标识应体现政府公共资源统一规范交易这一主题,简洁大方、庄重美观、寓意深刻、创意新颖,色彩搭配适当、醒目,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体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体现延安的人文特点和文化底蕴,以及鲜明的时代特点。
    (二)体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特征,突出“阳光交易”的理念。
    (三)体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保障理念。
    (四)形象标识设计应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延展性,适用于平面、立体及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宜在机构的公共标识、单位标牌、信函标记、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推广运用。
    (五)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应征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标识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五、投稿事宜
(一)应征标识作品主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标识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两部分。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OGO图形标识的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在提交书面作品的同时须提交标识电子版至电子邮箱,文件格式为jpg(附原始设计文件)。  
(二)应征者应同时提交标识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作品经评审选用后,支付标识设计人劳务报酬15000元(作品设计人按规定纳税)。
   七、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外地稿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投稿方式:
  1、作品电子版发送到597823338@qq.com。
  2、作品纸质版邮寄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讯地址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邮编:716000),收件人为:刘延峰13409118212。 
    咨询电话:0911-2162229。
   八、其他事项
    (一)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所有应征标识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评选结果将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布,结果公布后,未选用的标识作品设计人可自主处理其作品。
(三)LOGO图形标识经征集使用后,征集人与标识作品设计人签订协议,标识所有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对其拥有修改权、使用权和解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投稿即视为标识设计人对上述事项的认可。
(五)征集人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3日
http://mp.weixin.qq.com/s/1CGL37_VBhs62w74-KCq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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