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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天心教师之歌”歌词征集评选方案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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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3:1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塑造天心教师形象,树立天心教师榜样,让全社会来关注天心教师,让天心教师敬业、仁爱、博学、创新的美好形象深入人心,从而促推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特面向全区二级机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学生、家长征集代表天心教师之歌的歌词作品,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326---2018430

二、参与对象
天心区全体师生、家长
三、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紧扣主题,情感饱满丰富,既要蕴含天心教师形象4个关键词,又要展现新时代天心教师精神风貌。
2、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词句优美,易于传唱。
3、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作品系原创,不得抄袭,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参加征稿的作品稿件概不退还,对所有征集作品,区教育局有权进行增删取舍和再创作。
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入围、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天心区教育局所有,天心区教育局行使该作品的著作权无需再向作者另附稿酬,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5、凡投稿人均视为自愿认可本声明内容。




四、活动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326——41日)
各二级机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教职工会议、校园广播站、校园微信平台和家校通等平台,向全体师生、家长宣传活动意图和作品要求、投稿方式等,组织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加。
(二)作品初评阶段42——48日)
各单位向师生、家长征集歌词并组织评审组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校级名次,并将各校认为最好的12件歌词作品送选参加区赛。
(三)作品复评阶段49——415日)
1、各单位将参加区赛作品的歌词纸质稿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子稿发送到邮箱:466965727@qq.com。截止时间为48日下午5时之前。
2、教育局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单位上交的作品进行复评,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
(四)作品展示、投票阶段416——430日)
天心区教育局通过天心教育微信平台展示优秀代表作品,并广泛发动各界人士投票,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天心教师之歌征集活动是我区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应制定好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分解责任,把此次活动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契机狠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认真组织好学校初评,把优秀作品选出来。整个征集活动要做到三有,即有方案、有详细的过程性资料、有总结(含评选结果)。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此项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确保效果。要通过扎实宣传、组织、评选,征集到满意的天心教师之歌,让其成为天心教师的精神引领,从而推动我区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心区教育局所有。


附件:《天心教师之歌》征集作品申报表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18326
附件:
《天心教师之歌》歌词征集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诠释

       
       
作 者

       
       
(如为家长作品,请在作者一栏
        写上家长姓名、学生姓名)

       
       
年 龄

       
       
所在学校

       
       
指导者

       
       
组 别

       
        请在相应组别画“√”
        教师组( ) 学生组( ) 家长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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