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西昌,我是行动者”有奖征文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州委八届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的重要指示,西昌市决定开展以“美丽西昌,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动员全市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西昌。 一、活动组织 本次征文活动由凉山州经信委和西昌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西昌市环境保护局承办,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协办并冠名。 二、活动时间 1.投稿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9年3月31日;2.评审时间:2019年4—5月;3.颁奖时间:2019年6月5日,在西昌市2019年“6·5”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上进行颁奖。 三、征文范围 就西昌市在环境保护上做出的努力、投入,取得的成效,以及身边的个人、团体为西昌市环境保护所做出的贡献面向全州征稿。 四、征文主题 西昌钢钒杯“美丽西昌,我是行动者”:投稿作品以亲历、亲见、亲闻为原则,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反映个人、团体、企业对西昌市环境保护做出的贡献起到的积极作用,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反映西昌市政府近年来为环境保护做出的努力及所取得的成效,倡导追求天更蓝水更清的生态环境。 五、内容及题材要求 本次活动分“文稿类”作品征集和“摄影类”作品征集两项子活动(同时进行)。
1、文稿类作品要求 紧扣主题,宣扬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文字精练;文章要求原创,涉及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已发表或已得奖文章不能参加本次活动;文章体裁适当,通讯、纪事、散文、杂文、诗歌等均可,诗歌60行以内,其他文体字数要求不少于2000字,原则上不突破5000字。
2、摄影类作品要求 紧扣主题,宣扬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摄影作品突出重点;摄影作品要求原创,拍摄时间不限,投稿作品未曾参加过其他摄影比赛;每名投稿者提交作品不超过5张(组);组照(同一作者拍摄的反映一个主题的多幅照片为一组,比如“绿色西昌”组照)按组提交,每组不超过10张;投稿者为每幅(组)作品命名,并附300字以内说明,作品名称及说明为供稿作品的一部分(另需注明作者,拍摄时间、地点、对象、场景等要素)。
3、投稿格式要求 1、所有文稿类作品的以word文档形式投稿,文章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不加粗;正文一律为仿宋-GB2312、三号不加粗,一级标题为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GB2312,三级标题为仿宋-GB2312;标题行间距为32磅,正文行间距为28磅。
2、摄影类作品图片以JPEG格式投稿,大小不应低于1M,文字说明以word文档形式投稿。 4、版权要求 (1)投稿者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2)作品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投稿者须声明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3)投稿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与征文活动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宣传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
六、投稿方式 参赛者将作品整理好后发送至投稿邮箱(xcsgf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标注“美丽西昌征文”。所有投稿者必须在稿件结尾处处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以便获奖后通知领奖及核实领奖人身份。(所有信息仅涉及此次评选,主办方将对投稿人所有信息完全保密)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
“文稿类”作品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纪念奖50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200元。
“摄影类”作品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纪念奖50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2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诗 联系电话:0834-2185603 “西昌钢钒杯”征文组委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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