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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开发区面向全社会征集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形象宣传LOGO啦!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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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22:2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
    根据《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充分发挥政校企各自优势,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如皋市技工学校密切合作,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支持下,成功申报获批如皋市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项目,该项目是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同时也被列入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
    项目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服务《中国制造2025》国家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全力实施创新发展战略、高端发展战略、合作发展战略、特色发展战略,坚持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坚定不移走内涵发展之路,加速提升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
    项目按照“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总体目标,遵循“统一规划、高端设计、整合资源、创新发展”的建设思路,打造面向全国集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产业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优势资源共享于一体的国家级共享型公共研发实训基地。


  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的知名度、传播度和吸引力、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生动的方式对外展示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的独特魅力,经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如皋市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形象宣传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主题形象宣传LOGO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
    如皋市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形象宣传LOGO要充分彰显智能网联与新能源元素、绿色发展的概念以及如皋地方特色文化元素;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健康向上,时代感强;要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简洁,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2.作品要求
    (1)LOGO设计作品应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并且附有对LOGO创意理念、主要内涵、尺寸等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2)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法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LOGO图案的风格和类型不限,绘稿为A4幅面,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将标识效果图和设计说明的电子文件一并提交。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设计作品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创意理念和主要内涵的说明文字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5)设计者信息可另附说明,不得在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中出现个人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等。

  二、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以电子形式发送:
联系电话:18252872825

邮箱地址:973083675@qq.com

    2.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如皋市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形象宣传LOGO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于2019年7月15日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所送达作品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三、评选方式
    征集作品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最终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如皋市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主题形象宣传标识征集作品设优秀奖5名,一次性分别给予300元奖励;在优秀作品中若确定为如皋市新能源汽车研发实训基地主题标识,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不重复享受优秀奖奖励)。
  四、法律保护
    1.设计方案一经获奖(含优秀奖和最终选定作品),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权对获奖标识文字进行修改,获奖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作品一经获奖,知识产权发生转移后,创作人不得再主张其他任何与作品修改、使用、收益等方面的权益。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获奖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4.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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