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35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LOGO设计公开征选结果公示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0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19:5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LOGO设计公开征集活动中,活动组委会共收到全国各地符合投稿要求的宣传口号应征作品1749条、LOGO应征作品129件。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上述两类应征作品进行了认真评选,现将征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获奖作品
(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获奖作品
一等奖(1名):
“岭”秀江淮,精彩独“道”
二等奖(2名):
江淮岭上秀,一道看滁州
一岭分江淮,山水秀滁州
三等奖(3名):
岭分江淮,景秀滁州
“岭”秀江淮,风景独“道”
岭·秀江淮,道·观滁州
优秀奖(4名):
江淮分水岭,醉美滁州景
岭·秀新滁州,道·尽江淮美
千里风景道,醉美分水岭
江淮如画,“岭”秀天下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8日(共七天)。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活动主办方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事项
(一)获奖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对存在上述法律问题及争议的作品,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告。
(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商标权归活动主办方(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主办方在后期各类旅游宣传推广中使用该作品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获奖作品的作者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或场合私自发表或使用该作品,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改编设计(或者邀请其作者按照主办方要求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设计)、发布推广及相关活动宣传等,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获奖作品进行商标注册。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作者,主办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其办理领奖事宜,获奖作者也可及时与活动主办方联系。获奖作者应于接到正式通知后十五日内(以其接到电话通知时间计)办理完成领奖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领奖。如因获奖作者在应征投稿时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或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从而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兑现奖励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获奖作者领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影印件(可自行加注防他用标记)、手书签领收条影印件。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活动主办方。
主办方联系电话:0550-3216106、18805501606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
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
LOGO设计征选活动组委会
2019年12月2日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LOGO设计有奖征集评选结果公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21 01:29 , Processed in 0.054395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