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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乐山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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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14:2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展现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对外形象,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征集内容

包括LOGO图样及尺寸、比例、颜色、字体等。


作品要求

  (一)
应征作品需具有现代全媒体特色的形象标识
(二)
LOGO设计以“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为主题
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寓意深刻
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
(三)
设计作品使用彩色图形
提供JPG格式文件及高清源文件
(四)
应征作品须配有文字说明
和设计理念的阐述
(500字以内,包括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
并标注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征集时间
投稿方式

2020年7月30日——8月30日
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邮箱:
2189489092@qq.com

评选 奖励办法

由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组成评审组
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评选出5件作品入围
在入围作品中选定一件
为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奖励创作费2000元(含入围创作费)
其余入围优秀作品者
分别给予创作费500元
获奖作品届时在媒体进行公告
经公示无异议后采用

关责任
(一)本次征集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且从未发表、投稿和使用过,不得与其它任何作品相同或者类似,具有独特性,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如违反上述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发放的创作费如数追回。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征集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本次征集活动最终入围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获奖作品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征集人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三)征集单位享有对本次所有征集作品的宣传、出版和展览等任何形式的使用权,并保留对其另行创作的权利,同时不再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四)本次征集的作品稿件一律不退,所产生的创作、邮寄、车旅等费用由作者自行解决。
(五)征集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自愿遵守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要求。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五通桥区融媒体中心所有。活动咨询电话:(0833)-3359009

https://mp.weixin.qq.com/s/GP2EPW_Gtq50AZPHcbB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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