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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展示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特色,进一步提升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品位,打造以“美丽乡村•灵秀罗山”为主题的罗山县美丽乡村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罗山县美丽乡村”标识(Logo)设计图案。此标识将作为我县所有即将建成达标后的美丽乡村的统一村标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罗山县美丽乡村建设标识(Logo)设计要体现河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目标,以及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便捷,建设宜居村庄的导向,结合罗山自然、生态、人文等资源元素,突出罗山乡村建设特色,能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的罗山县美丽乡村标识。作品要内涵丰富,主题突出,构图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富有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能较好地与罗山县美丽乡村建设环境融为一体。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3.标识设计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等,体现“罗山县美丽乡村”名称。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罗山县美丽乡村建设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投稿方式
1.投稿者须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分别投稿。作品需提交展示稿及电子稿。展示稿为A4幅面的精细彩色打印稿;同时要附有作品内涵的文字说明。电子稿要求提供设计稿和纸质稿,文字说明应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电子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lslclc8523@163.com,注明设计者姓名、职业、详细联系方式。如系法人作品,则应注明法人名称、设计者姓名及设计者同意作品作为法人作品的声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邮寄地址:河南省罗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64200,联系电话:0376-2178523,信封上请注明“罗山县美丽乡村标识征集”。稿件不予退还。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止。稿件以征集方收到书面稿件的时间为准。
四、评选办法
河南省罗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逐一评审,产生三件入围作品,经审定后,评出一件入选作品作为最终选用作品,奖金5000元(不含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均由本人自行缴纳)。
五、投稿须知
1.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所有应征中选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河南省罗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http://www.luoshan.gov.cn/html/20141133819250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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