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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征集诸暨西施故里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 202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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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8 22:5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诸暨将召开第二十三届观瀑节暨五泄镇农文体旅共富工坊推介会。会上,将宣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诸暨西施故里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

诸暨西施故里省级旅游度假区位于诸暨市西部,双金线以南区域,毗邻五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涉及五泄、马剑两个乡镇。
度假区山川秀美,生态优良,发展定位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改革创新先行区,以休闲度假、运动康体、森林疗养、文化体验为主要功能,致力于打造诸暨全域旅游主平台、长三角健康休闲度假目的地。
征集内容
1、旅游形象标识(LOGO)
2、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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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1、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宣传口号,只接受电子版文档。要求准确反映诸暨西施故里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共品牌形象,符合“西施故里 好美诸暨”的定位,体现旅游度假区整体风貌。
2、旅游形象标识(LOGO)要求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的特点;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可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3、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
4、宣传口号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诸暨西施故里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词语精炼、易记上口,符合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具有独创性(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500字以内)。
5、参选作品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

征集时间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8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诸暨西施故里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参与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手机号+诸暨西施故里省级旅游度假区征集活动”。在征集截止日期前将稿件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80747274@qq.com。如有疑问,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575-87399999,联系人:何海丽。
2、参赛者可对LOGO征集或宣传口号任意一项进行报名参赛,也可同时报名。
3、参赛者必须上传姓名和手机号码,同时需要提交参赛作品无水印JPG格式图片及源文件。
4、截稿时间:2023年5月28日

评选方式
1、专家评审: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投交的LOGO创意和宣传口号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各15-30组。
2、网络评选:经专家评审后,将各15-30组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开展网络投票评选。
3、优胜作品确定:综合专家评审及网络投票排名情况,确定总排名前6的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需根据主办单位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由主办单位确定金、银、铜奖及优秀奖。
4、媒体公示:评选结果将公布于诸暨相关媒体平台。
5、发放奖金和获奖证书。

奖项设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举办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活动提交的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奖项设置:
金奖(1名):税前奖金20000元
银奖(2名):税前奖金5000元
铜奖(3名):税前奖金2000元
优秀奖(5名):税前奖金500元
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奖项设置:
金奖(1名):税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税前奖金2000元
铜奖(3名):税前奖金1000元
优秀奖(5名):税前奖金500元
以上奖项不予累积,取最高奖金及奖项,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奖金均为税前款,税金由主办单位代为扣缴,主办单位将扣除代扣代缴税款后的余额支付给获奖应征者。对获奖作品,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活动规则
1、作品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团体策划、创意和设计。获奖应征人为多人的,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组织机构无关。
2、参投作品应为原创,凡现有口号、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应征作品设计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
3、获奖作品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即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投稿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单位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
5、投稿者如果出现投稿内容相同的情况,按照邮件收到的先后顺序为依据,先投稿者先有条件参与评选。
6、LOGO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需分层矢量文件),如有使用字体,需补充说明字体名称。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7、活动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单位也对未获奖作品不作任何评选的解释。
8、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接受本声明内容。

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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