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12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潜江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LOGO设计评选结果的公示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0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4 11:0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潜江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LOGO设计评选结果的公示

潜江公交集团 2023-10-24 10:50 发表于湖北
潜江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logo征集活动,已于2023年10月15日完成征集,收到社会各界的广大群众投稿作品共计40余件。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按照评比办法,经集团认真研究,选出5份入围作品(含1份录用作品),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录用奖:


作者:谷党伟
入围排名不分先后


作者:王新宇


作者:黄廷禹


作者:梁锦辉


作者:郭政良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3个工作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潜江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邮件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应写明具体情况、反馈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附上充分完整的佐证材料,邮件发送至646890665@qq.com。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公示作品获奖资格,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征者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
一、获奖者需将高精度电子稿原件以邮件方式提供给征集单位(邮箱:646890665@qq.com);
二、奖金发放事宜将由征集单位另行通知,奖金如涉及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和著作权纠纷。若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一经发现著作权纠纷问题,征集单位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偿相关奖励;
四、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征集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和再创作等,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五、征集单位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20 21:29 , Processed in 0.05900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