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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水利局对部分新修及规划道路、桥梁、坝体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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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1 08:4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弘扬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文明城镇建设的需要,方便群众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地名命名更名规定,现对我县部分道路、桥梁、坝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名称,具体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
(一)道路街巷征名范围。城西区7条道路、桥梁3座;城中区3条道路、2座桥梁;城东区2条道路。
(二)坝体征名范围。7座橡胶坝(东蒙桥至常路台庄村以西,自东向西顺列)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5日
三、命名原则
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丰富、展示特色、好找好记、方便管理”原则,力求体现蒙阴人文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内涵、红色基因传承、时代发展特色。同时兼顾多年来蒙阴县道路命名的原则:规划新外环建设后,东西南北内环均以“蒙”字命名(如云蒙路、东蒙路);刘洪路以西的建成区,南北走向的道路以县境内名山命名,东西走向道路以县境内河流命名。
四、征名要求
道路、桥梁、坝体名称由“专名+通名”组成,如“新城路”,“新城”为专名,“路”为通名,此次征名的范围通名类别为“路、街、巷、桥、坝”。
专名采词应符合地名管理法规有关命名更名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不以企事业单位及产品商标名称命名。专名采词应反映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时代特点,所选语词用词优美、含义高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
此次征名需详细说明拟命名道路、桥梁、坝体的理由及寓意,并请提名人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投稿方式以公众号留言、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直接送达的方式进行。投稿请根据演示图依次注明标号(如“1号路、2号路、1号桥、1号坝”等)。
五、联系方式
(一)道路、桥梁征名通信地址:蒙阴县民政局地名区划科(云蒙路210号)。
联系电话: 0539-5976790
电子邮箱:4806190@163.com
(二)坝体征名通信地址:蒙阴县水利局办公室(蒙阴现代农业科创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39-4271334
电子邮箱:my4271334@126.com
六、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由蒙阴县民政局、蒙阴县水利局联合承办。收集和汇总投稿资料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应征名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的道路名称将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本次征集活动被采用的建议名称,以单个名称设置奖项给予奖励,若有同音同字作品,以投稿邮件收到时间先后顺序入选,后投稿者不计入评选范围。
本次征名活动来稿一律不退,最终评选结果以蒙阴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命名公告为准,新征集的地名版权归属蒙阴县民政局、蒙阴县水利局所有。本次活动由蒙阴县民政局、蒙阴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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