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0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00元 楚都宜城美食文旅宣传语和形象标识征集 2024-07-31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1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28 14:0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广发英雄帖
邀请各路高手齐思广义
设计“楚都美食”宣传语与形象标识
为宜城上大分!!!


历史溯源
     宜城是楚国鼎盛时都城,距今2200年,人文璀璨,有楚庄王熊侣之风范,聚宋玉之才情,显马良马谡之智慧,载张自忠将军之英勇。此地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素称“鱼米之乡”。千百年间,宜城人食不厌精,不断探索创新,麻辣鲜嫩的宜城大虾、清香软糯的讴乐蒸格子、外焦里嫩的宜城盘鳝等皆负盛名,这些取材广泛、风味独特的美食成就了其独具风姿、影响深远的饮食文化。
征集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楚都美食”宣传语、“楚都美食”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征集内容
      征集富有创意和代表性的宜城市“楚都美食”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有奖征集。用于宜城市美食的推广和宣传,提高宜城市美食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一、宜城市“楚都美食”宣传口号
二、宜城市“楚都美食”形象标识
     1.“楚都美食”LOGO设计;
     2. 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

活动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下午17点截止。
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阶段。网络发布宜城市“楚都美食”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有奖征集公告,广泛征集宜城市“楚都美食”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作品。
     2.作品评选阶段。征集时间截止后将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作品发布和使用阶段。通过“楚都宜城网”“宜城发布”“宜城文旅之声”公众宣传平台公告获奖名单,正式发布宜城市“楚都美食”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并在各相关场景使用。

征集要求
(一)紧密围绕“楚都美食”主题,内容积极健康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语需简洁明了、具创意且易传播,能精准呈现宜城市美食特色与魅力,字数需在14字以内;
    (二)“楚都美食”LOGO与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需具高辨识度与艺术性,贴合宜城市美食主题及特色,凸显宜城特色,寓意明确,构图简洁新颖并具创意,具备较强视觉冲击力与感染力;
    (三)设计稿颜色模式为RG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具备完整设计理念与创意,参赛者上传及邮件发布作品时同步填写约300字创意说明文字。应征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详细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利联络;
    (四)作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完全原创,若有侵权行为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若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收到的为准;
    (五)一旦投稿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结集、出版、音像、点评、书写、碑刻等权利,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通过传统及新媒体等形式进行传播,投稿人(原创方)除再创作外,不得在评奖结束前将该作品向其他征集方投稿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征集方式
    (一)“楚都美食”宣传语投稿方式。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需包含“楚都美食”宣传语、作者信息、联系电话等,应征作品以“宜城‘楚都美食’+作者名+联系方式+宣传语设计稿”命名。
    (二)“楚都美食”形象标识投稿方式。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分别提交Word版本和设计源文件版本(如AI、CDR、PSD、JPG等格式),Word版本应包含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图与设计说明、作者信息、联系电话等,应征作品以“宜城‘楚都美食’+作者名+联系方式+形象标识设计稿”命名。
   (三)投送指定邮箱:ycwlx4212478@163.com

奖励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办方将聘请知名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
    (一)“楚都美食”宣传语设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二)“楚都美食”形象标识(LOGO)设采用奖1名,奖金20000元;设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楚都美食”形象标识(宜城大虾吉祥物)设采用奖1名,奖金20000元;设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0元。

特别说明
    (一)作品所有内容须为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发现作品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征资格,追回奖金。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时间)。
    (二)最终被采纳的“楚都美食”宣传语与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属于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且该局有权对最终采纳的方案以任何形式加以使用、进行修改以及开展各种开发应用。
    (三)所有获奖作品须提供其作品的设计源文件(CDR、PDF、DOC等格式),源文件的色彩模式为RGB。如使用字库字体,需补充说明字体名称,且不能使用有版权争议的字库字体。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获奖资格。
    (四)凡提交应征公告的个人或单位,均被视为认可本次征集相关要求,需按要求填写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楚都美食”宣传语与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和《“楚都美食”宣传语与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有奖征集活动应征者承诺书》。如果提交作品个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征得监护人同意,并由监护人在《应征承诺书》上签字。提交应征方案者认可相关要求,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需监护人同意签字。
    (五)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本公告及附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说明。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部分宜城美食
宜城大虾
     每到夏天时,宜城的大排档坐无虚席,客人们在习习凉风中,一面尽情地吃着大虾、喝着啤酒,一面谈笑风声,快乐无穷,成为一道靓丽的饮食文化风景。

筒子骨
     筒子骨是人们对猪腿棒骨的俗称,棒骨两头带肉,从中间一斩两半,棒骨断开。食材的鲜香在汤汁慢慢变成乳白色的过程中融合,骨髓融入汤里,骨香、肉醇、髓鲜,浑然一体,让人欲罢不能。

烧鸡公
“烧鸡公”这道菜宜城自古就有。改革开放后,小河镇高康村“第一家”餐馆老板贺宗兵,经传承与创新,硬是把“烧鸡公”这道菜做成了远近闻名的一道名菜。

讴乐蒸格子
     讴乐蒸格子这道历史悠久的名菜,经过传承与创新,成为餐桌上的一道名菜。特别是在流冰镇讴乐一带的乡村,每逢婚丧嫁娶,升学过生,蒸上十笼八笼蒸格子,才算有气氛。

酸辣面果
     这道菜的发明来源于讴乐民间,是用新鲜的猪大肠加工洗净、晾干、剁碎后,拌上面粉、红辣椒和玉米面、盐,拌匀后装坛腌制。当辣椒和玉米中的乳酸肆意地发酵,肥肠调出酸味,再从罐坛中取出肥肠粉,揉成团状,和时令蔬菜同炒,食之令人胃口大开,别有一番风味。

干炸仔鸡
     宜城自古有吃仔鸡(俗称笋鸡)的习惯。“鸡子不送客,各人冒眼色”这句俗语说明家里来了客人,以杀仔鸡待客为敬重。说起来,干炸仔鸡是楚国古都一道名菜。

啤酒鸭
宜城美食,品种诸多。就具火锅菜类,无论是春夏秋冬,还是各类大小宴席以及家庭里招待客人上,都盛行着各类火锅菜。趋之若鹜的火锅菜由来已久,宜城“啤酒鸭”便是其中之一。

八大碗
     宜城这座楚都礼仪之城,在饮食礼节上,富有浓厚寓意,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宜城八大碗。八道菜的每一道菜,都被厨师赋予了某种隐喻,或象征接天地之气,或比喻鱼跃龙门,或彰显节义情操,或祝福南山松寿,或寄以美好希望,或寓意团团圆圆。归根结底,体现出它的食用价值,吃出味道、吃出健康、吃出文化传承。

宜城盘鳝
     宜城盘鳝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楚成王赐名为“盘龙鳝”,并将甄三及夫人带入宫中专做“盘龙鳝”这道菜。条条小鳝曲卷叠盘,油黄鲜酥,味香色浓。

腊肉巴巴
     古时宜城战事频繁,随军厨子怕带的肉变质,就用盐腌成腊肉,用时切成薄片,用面粉裹了煎炸吃,既方便,又解馋。后来传入民间,也称之为“腊肉巴巴”。

详情见“楚都宜城网”:http://www.yichengnews.com/ycgg/202406/t4707589.shtml
更多楚都宜城美食文字、视频、图片信息,可见“附件3”和“宜城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往期内容。
附件
附件1.“楚都美食”宣传语与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楚都美食”宣传语与形象标识(“楚都美食”LOGO、宜城大虾吉祥物设计)有奖征集活动应征者承诺书.doc
附件3“楚都美食”图片及渊源阐释.doc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2-29 01:38 , Processed in 0.058884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