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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征集“聊城制造”形象标识(LOGO) 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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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9 17:2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宣传聊城制造业发展,打响“聊城制造”形象品牌,展示聊城市制造业的整体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开展“聊城制造”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一、征集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机构、团队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主办单位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简洁美观,构思精巧,能体现“聊城、制造业强市”精神内涵,简约醒目、寓意贴切、易于识别,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2.LOGO应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在制作公共标识、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中应用、传播。
3.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应征作品由全彩色版设计图稿以及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组成。通过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及其尺寸,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获奖后提供原图文件。
5.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相关用途LOGO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使用。
四、投稿方式
征集作品采用电子投稿方式。请投稿人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zzskz@lc.shandong.cn,邮件主题填写为“聊城制造LOGO征集”。请投稿人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奖项设置
标识(LOGO)录用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并由主办方颁发证书。
六、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为标准,评选结果将在“聊城工信”官方微信、官方网站、聊城晚报等媒体进行公布。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创作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创作者1人以上的,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投稿人排名首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向应征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二)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确定第一创意者。每位应征者(单位)限投一件作品,投稿后不可修改。
(三)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注明所有合作者姓名。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四)本次活动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拥有修改权,入选作品作者有义务根据主办方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善、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入选作品作者领奖后,作品所有权、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六)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姜菲菲
联系电话:8283568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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