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0000元 眉山全民征集城市形象宣传Logo 2025-06-30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4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7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眉山古称眉州,地处成都平原西南,是四川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大文豪苏东坡的故乡,素有“千载诗书城”美誉,“东坡故里 天府眉山”城市形象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彰显眉山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

主办单位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

征集内容

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以及对眉山城市宣传主题丰富完善。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限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

征集时间

2025年5月19日—6月30日
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备入选资格。请投稿者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作品提交,并保留提交凭证(如邮件发送时间截图等),以备后续查询。

作品要求

(一)创作要求。Logo设计要符合眉山城市定位,体现眉山特征和气质,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Logo设计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在Logo设计中,可围绕眉山城市特色,丰富完善眉山城市宣传主题内容,字数不超过10个字。
(二)适用范围。作品须适合眉山城市宣传推广长期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
(三)版权要求。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且此前未曾使用、未曾发表,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格式要求。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格式为jpg图片,精度不小于300dpi,颜色模式为RGB,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源文件(如AI、CDR、PSD等格式)。
(五)设计要求。作品应包含形象设计的创意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须附带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5—6张为宜)。


投稿方式

本活动采取网络投稿方式,投稿时请填报登记表(见附件),发送电子档(Word文件+扫描文件),邮件标题注明“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字样。
联系电话:(028)33090627。
邮 箱:mswx38168075@163.com。

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一)征集评审。活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二)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眉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眉说之言”APP进行公示。
(三)奖项设置。
入选奖:1个,奖励人民币3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个,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注:以上获奖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支付。评选结果视实际征集到的情况而定,如确实没有收到最优质的可采用成果,则对入选奖进行空缺。)


声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民族宗教信仰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投稿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三)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四)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为入选奖、优秀奖,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不再支付知识产权权利转让费或许可使用报酬及其他费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五)以团体、机构名义投稿的作品,由排名第一的作者或机构法人代表领奖,奖金具体分配由获奖者自行协商。
(六)投稿即自动视为同意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条款,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附件

  • 《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征集作品登记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5-5-19 23:43 , Processed in 0.048278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