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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关于形象标识(LOGO)公开征集活动获奖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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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关于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我院组织开展的形象标识(LOGO)公开征集活动已完成全部评选工作,现将最终获奖结果予以公示。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  
一、获奖情况
  
01
一等奖(1名)   

作者:黎国平
作品名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02
二等奖(2名)  作者:杨蛟

作者:吕伟宏

二、获奖作品著作权规则
   获奖作品作者须在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个人投稿需亲笔签署,团体投稿需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及使用权自《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归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所有。我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各类场景使用,无需另行支付费用;获奖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作品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三、获奖结果异议受理规则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获奖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个人异议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异议需加盖公章)说明异议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iantpandanpsc@163.com),逾期或材料不全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我院对异议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仅用于异议核查工作;对恶意提出异议、扰乱公示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获奖后续事宜通知方式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通过电话、邮箱方式通知获奖者办理奖金申领、证书领取及《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提交等事宜,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公示解释权归属
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所有。
特此公示。
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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