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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征集启事 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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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0:4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充分展示“浑河之夏”文化品牌的精彩内容,由中共和平区委宣传部、和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组织“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创作活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
  一、征集时间
  2016年6月27日起,7月27日止。
  二、歌词主旨
  1.抒发“浑河之夏”文化艺术季内涵;
  2.描写浑河及长白岛内河人文及自然风光。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词句清新,意境高远,朗朗上口,易于歌唱,富有感染力。
  2.应适于二人或多人合唱。
  四、投稿须知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3.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4.参赛者请在网上提交作品,投稿需注明“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征稿”字样及作者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大赛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3229642;电子邮箱:zxkhao@126.com;qq:942220
  5.所有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五、奖励办法
  经组委会最终确定的主题歌词,奖金5000元;入围作品奖5个,每个奖金1000元。
  六、作品评选和采用
  入选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选定。
  七、特别声明
1.本次创作活动不收费,不退稿。2.对于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非盈利目的的媒体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署名权,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所有入围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凡投稿者一律视为承认并遵守本通知各款规定。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6-06/24/content_1135258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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