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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征集】达茂旗建旗65周年 文学作品、歌词歌曲的公告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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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01:4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简称达茂旗)将迎来建旗65周年,为全面展示达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反映建旗65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时代风采,进一步凝聚力量、提振信心、发扬蒙古马精神,一往无前,开创“全面转型、开放发展”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建旗65周年。达茂旗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文学作品、歌词歌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达茂经济社会发展的诗、词、赋、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作品。
2.以达茂旗为题材创作的歌曲、歌词。



二、征集时间
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1日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反映达茂旗建旗65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历史巨变,各行各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全旗各族干部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独具特色的风土人情和深厚的民族历史文化底蕴。
2.诗、词、赋的创作要符合相关文体要求。内容要以优美的文学语言反映达茂旗65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为主基调,讴歌达茂人民群众团结奋进的生动实践,抒发对达茂的热爱。
3.歌词、歌曲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以蒙语和汉语创作为主,风格不限,体裁不限,可以是民族歌曲,也可以美声或通俗流行歌曲。传统蒙古族民歌要标明创作时间及传承人。

四、征集说明

1.歌曲征集既可以报送录制完成的曲目,也可以单独报送歌词。
2.所征集作品须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作品的相关解释说明,将纸质版、电子版形式统一报送旗委宣传部。
3.应征作者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和道德约束。
5.本次活动由达茂旗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旗委宣传部所有。征集作品将聘请专业人士按类别进行评定,评定后对获奖的作品给予500元——10000元的奖励。对于评定后的各类作品按照提交篇目的数量,一方面集结成作品集留存,另一方将精选篇目制作成广泛流传的文化产品,所征集作品一经选用,作品版权归达茂旗所有。

五、投稿方式

参与者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作品。提交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472--8316946、8428466

联系人:王军 辛澍钰

电子邮箱:dmqwhj123@163.com

邮政编码:0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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