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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呼伦贝尔市向全社会征集文明城市形象标识和卡通代言形象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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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3 15:0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呼伦贝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和卡通代言形象。
  一、主办单位
  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
  二、征集内容
  呼伦贝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和卡通代言形象。
  三、活动参与对象
  有意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自然人、团体、企业、单位或组织均可按本方案要求报名并投送作品。
  四、征集作品设计要求
  (一)作品设计要简洁、易记,构思新颖,能够充分体现呼伦贝尔鲜明的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反映呼伦贝尔市历史文化、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反映呼伦贝尔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心和信心。
  (二)征集作品要说明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要为卡通形象配上优美上口、易于传播、符合性格特征的名字。
  (三)应提交应征作品的完整资料,包括形象标识和卡通代言形象的平面设计图、名称、创作理念并刻录光盘。
  (四)考虑标志延展性,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五)须提供作者简介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有效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六)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用于创作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有侵权,由作品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
  五、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保留对形象标识和卡通代言形象再创作的权利。
  征集的形象标识和卡通代言形象一经采用,设计者将获得奖励奖金5000元。征集结果和获奖情况将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布。
  六、知识产权说明
  经应征采用的设计作品,我方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等相关创作。
  七、征集时间及寄送方式
  本次征集从即日起截止到2017年7月1日,应征作品可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或送至呼伦贝尔市新区党政办公楼(河东)1046室呼伦贝尔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编:021008),电话:0470-8216552,电子邮箱:hlbrccb@163.com。联系人:赵珏。
  二、两微一端推送:
  1.70号·网上赶集、精准扶贫、跨境商务……看看电商在咱内蒙古大作为
  http://mp.weixin.qq.com/s/m_mXKmida1F_Ye4TCR2h5w
  2.70号·内蒙古之最 |我国面积最大的天然林
  http://mp.weixin.qq.com/s/miGRJKjd65kEr9HLua2ZZQ

http://www.hlbrdaily.com.cn/news/87/html/256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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