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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中山市司法局征集“中山司法行政”吉祥物启事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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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6:0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宣传中山市司法行政工作,树立中山司法行政系统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法治中山”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中山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中山司法行政”品牌形象吉祥物。  ■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中山司法行政”形象吉祥物以寓意“公平、正义、关爱”的卡通形象为主要元素,蕴含中山市特有的城市元素和文化,辅之以相应服装或道具展现中山市司法行政机关的九大职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强制隔离戒毒、司法考试)。设计应为3D 立体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并需赋予吉祥物姓名(中英文名,凸显司法行政公平、正义、关爱特色)。电子版以JPG 格式提交,图案大小不低于1MB,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字数在300字以内。
  2.创意新颖,形象生动。吉祥物形象应具有创造性、感染力、亲和力和稳重感,重视受众的心理感知,通过色彩线条的美感传递,展现丰满的司法行政工作内涵,结构力求简洁流畅,造型可爱而不失庄重,能产生强烈的冲击力,能引起受众的共鸣。
  3、合乎规范,通俗易懂。吉祥物的设计应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简洁易懂,便于推广,容易留下深刻印象,适合制作广场雕塑、建筑物外观标识、宣传印刷品等。
  ■征集办法
  1.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
  2、 设计作品统一投稿至:3227816296@qq.com (中山市普法办邮箱)。联系人:何宇钧,联系电话:88363921
  3.参加作品必须注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4.征集日期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评选流程及奖项设置
  1.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将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给予整理编号,从主题、创意、规范性三个方面给予初步筛选,初选筛选作品20幅;
  第二阶段:对初步筛选的作品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进行再次公开投票筛选。由司法行政系统各科室对初评作品投票评选,选出10幅更能体现司法行政系统特色的作品;
  第三阶段:由市司法局“吉祥物”评审小组在公开票选的10幅作品中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第四阶段: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市主流媒体平台上公布。
  2.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证书一份;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1000元;
  ■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投稿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2.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一切法律纠纷的,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3.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需自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等;
  4.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用于中山市司法行政工作公共标识、标牌及对外宣传等各种载体和环境;
  5.参赛作品若未达到20幅,或者作品质量未达到获奖要求,所有奖项均可空缺。获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奖金、证书等,视为主动放弃;
  6.本次活动征集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各投稿人自行保留作品。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司法局,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8.本次活动荣获特等奖的作品将被定为“中山司法行政”吉祥物。特等奖获得者在获奖作品的后续研发、设计等方面需给予优惠。

http://www.zsnews.cn/epaper/zsrb/ShowIndex.asp?paperdate=20170609&part=10&articl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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