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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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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 12:16: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凌源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凌源城市形象宣传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宣传语能充分反映凌源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优美的生态旅游风光,生动展现城市魅力和精神风貌,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特征和定位。相关资料请到中国凌源政府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查询。
      2.主题突出、文字精练,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字数在12字以内,并配以简短文字说明。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两种方式。
      1.电子邮箱:    lyxcblhy@163.com
      2.信件邮寄:辽宁省凌源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22500,联系人:刘洪阳,联系电话:0421一6763005。
      3、投稿人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邮寄时注明“凌源形象宣传语”字样。
      五、作品评选
      中共凌源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本次活动,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审,设置选用奖1-2条,入围奖3-5条,评审结果在凌源市政府网站、凌源新闻网等相关媒体公布,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活动组织方拥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及修改、使用权。
      3.应征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收到作品时间先后为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凌源市委宣传部所有。

凌源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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