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30日,南宝山镇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形象宣传语投稿4000余件,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200余件。通过组织专家对作品开展初评、复评和最终评审,评选出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两项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现公告结果如下。
形象宣传语一等奖
天府羌寨,云上南宝
(说明:南宝山镇是成都市唯一少数民族集聚区,是四川省“5 ·12”地震唯一跨市州异地安置点。同时,南宝山镇是邛崃市海拔最高、林区面积最大的镇乡,常年云雾缭绕、环境优美,是休闲旅游、体验羌文化的绝佳之地。“天府羌寨,云上南宝”这一形象宣传语,定位准确,言简意赅,充分体现了南宝山镇特色并且显大气和有意境。)
二等奖
1. 羌族风情画廊,休闲度假天堂
(湖南长沙市,李晓霞,电话:1339 *** 2316)
2. 羌韵南宝山,森态大自然
(地址未提供,胡师,电话:1359 *** 5893)
三等奖
1. 避暑地林距离,南宝山森呼吸
(云南省普洱市,白荣芳,电话:1375 *** 0150)
2. 绿水青山属南宝 白云深处有人家
(四川省成都市,邓连玉,电话:1818 *** 4389)
3. 迤逦南宝齐聚羌汉文明,云颠之上惊现茶果飘香
(四川省成都市,杨美,电话:1355 *** 8439)
4. 天府之“南”,物华天“宝”,“山”水福地——四川邛崃南宝山
(甘肃省陇南市,贾鹏,电话:1509 *** 9933)
5. 羌风·羌韵·羌文化,养生·养心·养天下
(河南省焦作市,赵丹阳,电话:1338 *** 4269)
6. 南宝山,一个有山有水有“羌”调的地方!
(江苏省泗阳县,王守兵,电话:1516 *** 4615)
优秀奖
冯正权1397*** 6178 王守兵1516*** 4615
王 宇1771*** 1214 张 英1516*** 1861
张金平1310*** 1835 杨国生1832*** 0631
周炫君1398*** 2071 朱 欢1532*** 4812
蔡文远1392*** 6030 赵保坤1313*** 7919
刘爱真1338*** 4269 周炫君1398*** 2071
赵保林1352*** 9094 葛广安1330*** 7218
刘海涛1384*** 7214 周文忠1892*** 7926
陈贤丽1317*** 4669 陈庆明1526*** 5959
戴清林1526*** 8323 唐正光1300*** 0168
李瑞进1385*** 4199 陈福英1357*** 0259
张雄喜1341*** 4081 朱在伟1368*** 5238
姜居东1331*** 1370 王 飞1800*** 7083
李美珍1598*** 9907 王吉彦1364*** 8706
江小玲1369*** 5847 范美新1375*** 4262
周 峰1506*** 5698 羊汝仙1508*** 2449
李云贵1387*** 0893 李泽博1807*** 5356
杨品云1597*** 9383 董 浩1332*** 0575
黎忠娥1397*** 9076 刘秋文1353*** 1384
扶向阳1380*** 2537 王玉婷1777*** 8392
吕作民1390*** 4833 杨金生1376*** 3671
魏海静1769*** 0781 黄 杰1313*** 65917
胡得文1892*** 5337 张德亚1385*** 9060
马定方1379*** 4464 梁柳娴1372*** 5727
莫开琴1311*** 6826 孙中泉1362*** 6264
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作品
安徽芜湖市,付二虎
电话:1505*** 8123
1
(说明:logo以南宝山镇“宝”字与青山、碧水、羌文化元素、绿叶、飞鸟、书法、印章等元素相结合,有机融入南宝山地域文化,演绎出了南宝山镇独具魅力的形象内涵。“宝”字,突出了南宝山镇名称,易于记忆识别和传播。)
二等奖作品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龙飞
电话:1381*** 1489
1
二等奖作品
厦门市,陈聪荣
电话: 1369*** 9787
2
三等奖作品
北京艺邦设计机构,刘述强
电话:1819*** 2387
1
三等奖作品
重庆市合川区,孙玉伦
电话:1375*** 6904
2
三等奖作品
江苏省昆山市,翟杰明
电话:1333*** 6868
3
三等奖作品
登峰平面艺术工作室,邓群锋
电话:1881*** 0250
4
三等奖作品
江西省赣州市,张学盛
电话:1855*** 7868
5
三等奖作品
哈尔滨市道里区,刘洪龙
电话1564*** 0073
6
奖金发放方式说明1. 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获得者,我们将以转帐的方式兑现奖金。
2. 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得者,我们将在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以充电话费的方式兑现奖金,请确保你在投稿中所提供的电话号码的正确性,如因你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后果请自行承担。
编辑 杨帮伟 校对 徐 波 审核 曹吕鹏
南宝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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