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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两条新修市政道路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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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09:0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方便社会管理和广大市民出行,日前,区民政局对藁城区主城区南部两条市政道路开展广泛征名活动。

命名原则“尊重历史,照顾习惯,方便管理,体现规划,含义健康,朗朗上口,易找好记,雅俗共赏”。

欢迎大家提出建议,集思广益,使我区道路名称更上一台阶,反映出我藁城文化和地域风貌。


区民政局根据大家建议拟定命名方案,报市区划地名处审核,市区划地名处审核同意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下述两条市政道路向广大民众征名:(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①位置在藁城主城区东南(已通行),北起世纪大道南至藁城南站,长2500米、宽40米,双向6车道。

②位置在藁城区主城区南部,位于世纪大道与藁城南站之间(规划道路,尚未修建),东自廉州镇郭庄西至藁梅公路,长5600米、宽60米,双向6车道。

附《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

第七条:地名命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有利于人民团结;

(二)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

(三)含义健康,符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四)除纪念性地名外,不以人名命名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命名地名;

(五)不得使用外国地名读音或者外国语读音命名地名;

(六)一地一名,名称应当与使用性质及规模相适应;

(七)同一城镇内的同类地名名称,不应重名、谐音;(此处省略三条,涉及不到)

(十一)地名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生僻字、自造字、已废止的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一般不使用多音字,不单独使用方位词和数词。




联系电话:88197671


电子邮箱:gcsqhd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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