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2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征集重庆“检察护企”工作品牌名称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0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30 14:4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的专项行动。也是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切合重庆检察实际,保护企业权益和企业家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讲好重庆检察官在服务企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履职担当故事,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工作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重庆“检察护企”工作品牌名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庆“检察护企”工作品牌名称、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9日
四、征集要求 (一)
1、好听、好记、好宣传;
2、有声、有味、有内涵;
3、能讲、能传、能拓展。

(二)品牌名称可提供WORD文件,标识可采用漫画等各种具有较高辨识度的方式,每件应征作品须附以品牌名称理念介绍、作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五、投稿方式 (一)投稿邮箱:
       403192991@qq.com
(二)联系人:冉坤
       联系电话:67319535
六、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评委会对征集的品牌名称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在重庆检事儿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品牌名称被采纳的,给予作者一定物质奖励。

七、征集说明 (一)收到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二)应征作品须原创,并保证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应征者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三)品牌名称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本单位所有;
(四)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9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24 00:44 , Processed in 0.048239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