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4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征集吉祥物1万元

[复制链接]

2277

主题

2591

帖子

857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57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7-6 16:1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engke 于 2017-7-8 10:50 编辑

关于征集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吉祥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文件精神,依托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组委会,在继承发扬2015年、2016年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举办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周吉祥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全国专业音乐院校、艺术院团专业创作人员和对本次活动内容有着极大兴趣的非专业人士,均可报送作品,参与征集。
  二、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
  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应由一个或者一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卡通形象组成。应符合创业创新时代精神,体现创业创新内涵。
  2. 作品形式
  吉祥物核心设计方案优先接受成品小样,不具备条件的,需提交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图稿电子版不应低于300dpi。应包括吉祥物在平面或立体设计中的延展动态方案以及参赛吉祥物及其延展动态方案说明。
  3. 必备文件
  《作品报名表》、《作品权属声明》、作品电子版
  三、提交方式
  1. 登陆中国双创在线(www.shuangchuang.org.cn)网络平台,点击“征集专区”填写报名表,提交作品电子版。
  2.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7月18日17:30,以文件上传服务器时间为准。
  3. 所有成功提交的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四、评选方式
  所有作品将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社会公众可登陆中国双创在线网络平台和活动周公众号,为喜爱的作品投上一票(一个IP地址一天仅限一票)。参考社会公众的投票结果,活动周组委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
  五、奖项设置
  1. 作品奖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税前)
  二等奖2名,奖金8000元(税前)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税前)
  鼓励奖若干,相关奖品。
  2. 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1名,奖金10000元。
  为鼓励各大单位参加,特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评审标准为计分制:每选送一件作品得2分,作品获一等奖10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40分;鼓励奖20分。计算各单位总得分后排序。
  获奖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地区的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
  六、评选标准
  1. 形象可爱,深受大众欢迎,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令人耳目一新;
  2. 体现创业创新和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理念,与活动周整体形象和景观相融合;
  3. 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格化;
  4. 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小到别针,大到一人高的卡通形象;适用于各种材料:无论金属制品还是绒毛玩具;适用于各种领域,特许产品(T恤、背包、水杯、文具)到二维、三维动画(电视、因特网、光盘、手机等)。
  七、争议处置
  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八、一般性条款
  1. 投稿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责任,无权就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从组委会获得任何补偿。投稿人参加本次征集的每一阶段均需要完全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取消资格。
  2. 如果作品是由群体提交,则该群体的所有成员应对该群体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 所有未能依法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设计机构,均应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4. 所有作品均应签署《作品权属声明》均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所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主办方拥有非商业目的复制权、传播权。
  九、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法进行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天跃
  电 话:010-83900085
  邮 箱:shuangchuang@cast.org.cn
  网 址:www.shuangchuang.org.cn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16 04:20 , Processed in 0.05062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