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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博爱县旅游形象标识公开征集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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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1 15:0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全面展示博爱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和浓厚的文化底蕴,有效提升博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博爱旅游形象,扩大博爱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更多的人认识博爱、了解博爱、喜欢博爱,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博爱旅游形象标识,具体方案如下:
  
1征集内容
  
  博爱旅游主题形象标识(logo
  
2征集对象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3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92024:00(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4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博爱旅游形象和“山、水、竹、寺”旅游目的地形象,充分体现博爱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博爱县县情、自然资源、景区景点等详见博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oai.gov.cn 、博爱县旅发委政务网:www.jzbalfw.cn和青天河风景区官方网站:http://www.qingtianhe.cn)
  2.旅游标识内涵丰富:形象标识要创意新颖,色彩明快,体现独特性、吸引性和艺术性。
5征集活动发布方式
  
  1.在《焦作日报·今日博爱》刊登博爱县旅游形象标识公开征集启事。
  2.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旅发委政务网和青天河风景区官方网站发布博爱县旅游形象标识公开征集启事。
  3.在博爱电视台发布博爱县旅游形象标识公开征集启事。
  4.在河南省博爱县旅发委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博爱县旅游形象标识公开征集启事。
  
6提交方式
  
  1.电子版提交至博爱县旅发委邮箱:baxlfw@126.com
  2.文字版邮寄至:博爱县柏山镇贵屯村西南 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博爱县旅发委,邮编:454450。咨询热线:0391-8626126
  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标识”字样。
  
7评选及奖励
  
  作品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胜奖20名,各赠送青天河风景名胜区门票贰张。
8作品评审
  
  时间:2017920-23
  
9公布时间
  
  评选结果将在2017925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博爱县旅发委政务网、微信、微博和青天河景区网站以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10特别说明
  
  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博爱县旅发委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博爱县旅发委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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