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01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000元 清远市征集吸揽人才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2018-02-28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3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2-9 15:0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1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

“人才!”

葛大爷这句经典台词,大伙都不陌生

但是要小编说,他只说对了一半

人才固然重要,但伯乐更是缺之不可

“拿什么挖掘人才、吸引人才?”

这是个问题




就拿我们清远来说,经济发展即将迈入白热化

广清一体化、长隆乐园、地铁.....

未来的清远,将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个时候,人才的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全民当伯乐
一句极富创意的主题口号

一个生动新颖的形象标识

会让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更具传播效果


为了让清远拥有更多的人才

现在有个征集方案摆在眼前


清远吸揽人才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为营造清远爱才、重才的氛围,进一步吸引更多人才来清远就业、创业、落地生根,增强市民和各级各类人才对清远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清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清远吸揽人才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由清远广播电视台作为承办单位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体现清远人才政策和城市特色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能营造清远爱才、重爱氛围,凸显清远的城市特质,体现清远的城市精神和人文特色;

2、能准确概括和反映清远对各级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又能打动人心,让人耳目一新;

3、文字简练,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每条口号字数在16个字以内;

4、应明显区别于其它地方的相关口号和LOGO,基调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5、人才形象标识(LOGO)要能准确反映清远形象,彰显清远对人才的吸引力和精神内涵,辨识度高,形象的可延伸性和应用性强;作品形式统一为电子稿,格式为jpg、jpeg、png文件,300dpi以上。

6、投稿人也可提供相应的方案说明,如创作思路、理念和涵义等(最好不超过200字)。


投稿方式

  即日起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宣传口号:
  
  1、发送电子邮件投稿,可将应征口号和LOGO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qytvnews@126.com
  
  投稿邮件请在标题注明“清远吸揽人才宣传口号(LOGO)”字样,并在邮件内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在本文下方留言提交,搜索清远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清远头条”推出的相关微信信息下提交口号。
 
评选方式  
  主办方根据征集要求组织评审,最终选出1条最佳口号及5条入选口号、1个最佳LOGO 和5个入选LOGO。

  
活动时间及流程
   1、征集阶段:2018年2月7日—28日
  广泛发布征集启事,接受社会各界投稿。
  
   2、初评阶段:2018年3月1日—3月5日
  主办方组织初评,评选出入围备选口号和标识,并进行公示。
  
  3、终评发布阶段:2018年3月上旬
  主办方组织终评,最终评出中选口号和入选口号并对外发布。    
奖项设置  最佳奖:2名,各奖金人民币5000元。(口号和LOGO各1名)
  优秀奖:10 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口号和LOGO各5名)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其他事项  1、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清远广播电视台为活动承办单位。
  
  2、参赛者不限地域,有兴趣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口号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
  4、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方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将该作品用于展示、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注册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对入围作品有权进行适当修改。
  5、奖项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如获奖作品为多人分别提交,奖金由相关创作者共同分享。
  
  6、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3363617、3322030
  

具有创新,又有想法的你

还在等什么呢?

欢迎投稿留言

http://mp.weixin.qq.com/s/_7e-EnmM4XQZCG-W4RVuP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5-3-19 01:01 , Processed in 0.04559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