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要求:
一、标识(徽标)设计要求:
1、形象生动、图案简洁,易于接受、识别、记忆。 2、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既要体现法院工作特色和精神风貌,又要突出永福元素。 3、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不得对他人作品构成侵权。
二、标识(徽标)格式要求:
1、标识(LOGO)设计方案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并附500字以内的设计创意说明,注明语句含义、所含典故及出处,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以及标准色等。 2、电子版文件包括:矢量文件(便于修改、印刷)和JPEG格式文件(便于浏览)
三、投稿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稿方式: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应征作品纸质件和电子版邮寄至永福法院办公室(联系方式:0773-8512286),邮编:541800。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法院LOGO征集”字样。或将应征作品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yffy2286@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法院LOGO征集”。 2、所有作品需注明设计者姓名、简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征集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所送达作品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四、评选办法:
3月中旬,我院将组织初评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将入围作品方案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3月下旬或4月上旬,评选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标识(LOGO),并向社会正式发布。
五、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出入围作品3件,并确定1件为使用作品,对使用作品和入围作品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特别说明:
1、作品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进行修改,选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2、 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 、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4、设计者自行负担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永福法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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