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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 第六届世界闽商大会会歌征集活动方案 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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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08:4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迎接第六届世界闽商大会的隆重召开,充分宣传海内外闽商良好形象,展示独特的闽商精神,大会组委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或邀请著名词曲专家参与创作闽商之歌,经由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定产生入选作品。征集作品应用于第六届世界闽商大会对外宣传。

一、主办单位
第六届世界闽商大会组委会宣传组负责大会会歌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9年4月4日开始,2019年5月4日17时整截止(北京时间)。

三、征集对象
1.公开征集方式:全球所有关心、支持世界闽商大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征集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2.邀请征集方式:邀请著名词曲创作人、专家等创作。

四、应征方案的要求
征集歌曲(含歌词和乐谱),歌曲类型、风格和演唱形式不限,歌曲长度须控制在5分钟之内。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等任何第三方权利的作品)或其他合法权益。

五、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只能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808室,赖华栋收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68975 87668956

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请在征集期间工作日9:00-16:00送达组委会宣传组。

3.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六、保密规定
1.无论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是否最终中选,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报名应征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期间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与应征方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向他人(主办单位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亦不得对是否响应本征集文件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表示与第六届世界闽商大会组委会存在任何关联。

2.会歌征集活动期间,主办单位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作品参选资格的权利。如因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及宣传限制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者遭受任何损失,主办者保留向该应征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3.应征人是否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七、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门评选委员会对应征的歌曲进行初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从中选出最终优胜者。

2.主办单位拥有决定世界闽商大会会歌的最终权利。


八、奖励
1.对成为世界闽商大会会歌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万元,并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对入围的其余2件歌曲,奖励人民币各2万元,并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3.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九、免责、知识产权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失窃或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致使未能应征成功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提交至主办单位的应征方案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成为世界闽商大会会歌作品的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署名权除外)自始无偿转让归主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认可的其他第三方)所有。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有权对成为世界闽商大会会歌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活动(包括应征人承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自行行使并授权主办单位及主办单位认可的第三方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独占地行使与该中选方案相关的著作人身权)。


十、其他
1.应征者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主办单位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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