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71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2000元 四川康定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设计师就是你! 2021-05-15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4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17 11:4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提升康定市文化旅游整体品牌形象
  凸显康定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赋能康定市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天府旅游名县提升
  康定市委宣传部
  康定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
  康定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征集内容
  康定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康定市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15日


  奖项设置
  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获奖以投稿作品被采用为依据。
  
  其中宣传口号设计
  一等奖1名,奖金1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形象标识(LOGO)设计
  一等奖1名,奖金1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证书


  征集要求
  (一)宣传口号
  1、作品要求高度浓缩康定市的文化特质和资源特色,体现康定文化旅游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传播力和感染力。
  
  2、作品要求言简意丰,主题突出,响亮有力,易于记忆和传播,符合居民和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
  
  3、作品字数不限,另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说明200字之内,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和使用。
  
  4、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二)形象标识(LOGO)
  1、作品要准确反映康定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康定文化旅游品牌形象。
  
  2、作品要围绕文化旅游主旨,创意独特,个性鲜明,构图新颖,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认知度高,具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宣传吸引力。
  
  3、作品将应用于康定文化旅游宣传,须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适合在名片、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市场营销活动、宣传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4、作品必须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能够在国内外文化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和推广活动中发挥作用,产生较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来稿电子版以JPG格式或PSD提交,图案最好为矢量图且不低于800*6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评选办法
  由活动组织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外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请按附件要求填写作者资料。具体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2、所有应征作品投递唯一取到为以下电子邮箱:1279631642@qq.com,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联系人:倪河川,联系电话19183734959 。
  
  声明事项
  1、征集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2、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发放奖金和证书全部追回。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概不退还。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组织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和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对应征作品按照组织单位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组织单位在使用入选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若有内容相同的作品,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5、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单位所有。
  附件:康定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公开征集活动报名表
/uploadfile/2021/0417/20210417114049974.docx
https://mp.weixin.qq.com/s/HnWNA1UkJVMqsvzmNjmxyw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5-5-25 17:57 , Processed in 0.04853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