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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板桥街道“诗韵板桥”LOGO征集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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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22:2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入推动板桥街道高质量文化发展,打造具有地域性、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的“诗韵板桥”文化品牌,更好的提升“诗韵板桥”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板桥街道社工站联合南京中盟职业培训学校现向社会公众征集“诗韵板桥”LOGO设计方案。具体要求下:征集作品主题
“诗韵板桥”LOGO
征集时间安排
      征集期
202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评审期
2024年8月1日至8月8日
     公示期
  2024年8月9日至8月16日
征集要求
LOGO设计以“诗韵板桥”为主题,坚持体现政治站位、文化品位的原则,突出板桥地域性、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的特征,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明快,寓意丰富深刻,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中应用。
设计的LOGO需保证原创,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LOGO尚未被注册。
每套设计作品稿件尺寸以A4纸尺寸为标准,彩色图稿需标注标准色标值。
投稿人每人提交作品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分别在对应的《“诗韵板桥”文化品牌logo征集投稿信息表》(以下简称投稿信息表,见附件)中填写作者信息及创意说明。
应征规则
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明显区别于其他文化及品牌的logo,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相近。
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若主办方接到相关投诉,将立即下架相关作品,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不良影响及损失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发现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相应奖项。如因投稿人提交的作品发生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板桥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对投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板桥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板桥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的使用方式。
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建评审小组(板桥文史工作者、设计行业专家、居民代表、街道代表)对征集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两轮综合评审,评选出最佳设计奖1个,入围奖2个,纪念奖若干名。

最佳设计奖:现金奖励500元+荣誉奖杯
入围奖:现金奖励200元+荣誉奖杯
进入初审作品:社工站定制纪念品
具体颁奖时间、方式由板桥街道社工站直接通知单位、个人参加。

投稿方式
设计作品通过现场递交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进行投稿。
现场投稿地址
板桥街道辅机路182号殷富社区3楼303室板桥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电子投稿邮箱
banqiaoshefu@163.com(邮件标明诗韵板桥文化品牌logo征集)
联系电话
俞社工 13952356732(微信同号)      
黄社工 18913974845(微信同号)
投稿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附:1.板桥街道简介.pdf
      2.诗韵板桥简介.pdf
      3.“诗韵板桥”文化品牌logo征集投稿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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