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出的一等奖作品将有机会成为福州聚春园集团佛跳墙的IP形象,我司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运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提交的作品中请勿出现以下内容:
a. 政治敏感及带有煽动性的画面,带有国旗、国徽、旗帜、标识等元素。
b. 血腥、暴力、低俗、裸露、不雅等倾向的画面及元素。
c. 侮辱、诽谤或带有歧视性(包括但不限于种族、宗教、民族、性别歧视)的影射倾向画面及元素。
d. 其他任何会引起公众观感不适的画面及元素。
4.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必须为参赛者为本次大赛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 ,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版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全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对外公开发表,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6.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参赛个人须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以企业名义参赛的,参赛企业近2年内未因违反纳税规定被行政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参赛企业和个人,需明确承诺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
7.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最终入选福州市聚春园集团佛跳墙的IP形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设计图等)的一切知识产权归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所有”。拥有所有投稿作品的出版、宣传用于电视、网络、平面或广播媒体展示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方可以自行或授权他人对作品使用,并进行必要的修改;
8.一位作者或一个团队可以投多稿,获奖投稿者为团队合作(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无关。
9.本次活动的一切解释权归属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对活动方案进行更改和变更。
10.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并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