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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宣传三河文化旅游,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三河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口号,评选出最佳设计作品作为我市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及口号,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旅游品牌营销体系。一、征集范围:
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二、征集时间:
9月 2 日-9月 15 日
三、征集要求:
1.结合三河历史文化背景和地理位置优势,融合城市休闲、乡村度假、文旅融合等特色主题,能够彰显三河文化旅游内涵特质,口号要求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识别度高、实用性强;形象标识要求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2.投稿人应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形象标识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字数不超过300字。所有作品须提供投稿人完整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注:未提供文字说明视为无效)
四、评选方法:
活动分为征集、评选、公示三个阶段,为了保证征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在征集活动截止后,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通过“三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及相关媒体对外公示。
五、奖励标准:
1.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10件入围作品,并给予每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证书1份。
2.如最终被确定为三河旅游形象标识,评委会将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7000元整及证书1份。
3.如最终被确定为三河旅游口号,评委会将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3000元整及证书1份。
4.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联系方式:
投稿人可以采取电子投稿、邮寄或者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
投稿邮箱:shwtjbgs@sina.com
邮寄地址:三河市文化中心广场C座406室;邮编:065200;信封正面请注明“旅游口号征集”或“旅游标识征集”字样。
微信公众号:三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号:sanhelvyouzixun)
七、特别说明:
1.参与征集者应拥有作品合法、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或因此引起的主办方法律纠纷,由参与征集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活动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投稿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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