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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重庆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会征集“网聚重庆”品牌标识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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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0 09:2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推动网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高地,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网聚重庆”品牌标识。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


二、征集内容
     设计“网聚重庆”LOGO,并在LOGO中融入“拍网剧,去重庆”宣传语。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


四、征集要求
     (一)体现网络影视剧特点和重庆元素。
     (二)创意新颖、设计独特、艺术性强、视觉效果好,适合常态化宣传使用。
     (三)简洁美观,易被公众识别记忆;辨识度高,不会引发歧义。
     (四)适合Flash动画、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适合于室内外各种造型制作和安装,适合于印刷成不同颜色平面形象和制成立体化模型,适合于其他领域、场景的延展应用。


五、奖励设置
     (一)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二等奖:2个(奖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六、报送要求
      (一)电子件报送:应征者(或单位)将附件1、附件2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投稿作品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qgdjmglc@163.com。
     (二)纸质件报送:应征者(或单位)填写附件1、附件2,打印成纸质件后并签字(盖章)后邮寄报送。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3楼312室。工作联系人:王晨晨,联系电话:65499489;杨果,联系电话:67706052。


七、其他事项
     (一)应征者将投稿作品输出图片、psd或ai格式设计源文件、报名表、承诺书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应征者(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应征者应自留设计底稿,以备获选后修改完善。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表示自愿参与修改完善。
     (二)应征者应保证所提交作品为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应征者应当保证参选作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共道德准则。因违反上述要求引发的相关责任由应征者个人或单位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作品一经采用,应征者需按照主办方要求,参与作品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设计工作。主办方有权对获奖设计作品进行使用、修改、拍摄、无偿刊播和各种开发应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宣传推广、对作品展示展览和汇编、通过信息网络方式传播、授权第三方为公益目的使用等。
     (五)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形象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其他未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加者本人或参加单位所有。
     (六)重庆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会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附件:1.“网聚重庆”品牌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2.“网聚重庆”品牌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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